我局积极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

05.01.2016  11:54

元旦、春节“两节”来临之际,按照孝义市纪委有关要求和孝纪办发〔2015〕24号文件精神,我局积极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工作,出台了相关的实施方案,成立了由局纪检书记闫建斌同志为组长的局“两节”期间纪律监察领导组,检查时间至2016年2月29日。

两节”期间,局领导组将对“四风”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针对以下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执纪问责。

1、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2、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3、违规收送礼品礼金。4、大办婚丧喜庆事宜。5、公款国内、出国境旅游(利用公权力旅游)。6、楼堂馆所违规问题。7、违规公款吃喝、接待。8、违规举办各类节庆活动问题。9、其他方面 包括设立“小金库”且违规使用“小金库”等问题;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提供或接受超标准接待;接受或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等;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突出问题。

领导组要求局及下属企业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做到真管真严、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各科、室、队、中心及下属企业要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纠正“四风问题的自查自纠,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纠正,坚决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领导组将坚持经常性检查与重点督查相结合,对检查出的问题,特别是重要时间节点和重点问题,执行不到位或存在问题的,实行“一案双查”,对典型问题领导组将点名道姓进行通报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