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要与西山景观风貌相协调 枣尖梁村城改规划方案公布

14.11.2020  07:30

  11月13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布万柏林区尖梁村城中村改造用地二期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批后公告,其中规定,枣尖梁村城中村改造规划居住地内禁止建设别墅建筑。

  根据规划,枣尖梁村城中村改造容积率、建筑密度及商业兼容比例均采用“上限”控制,绿地率采用“下限”控制;停车位配建按照相关要求配置;枣尖梁村第一、第二地块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当进行项目水环境影响评价,经过晋祠泉域水资源管理机构审核,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地块项目建设前需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防护措施,满足相关工程建设要求后方可开工建设;地块建筑应采用与西山山体景观风貌相协调的色彩、风格、立面等,具体以批准的城市设计为准;地块高程较高的区域应根据防洪安全要求采取必要的防洪工程措施,避免出现洪涝灾害;居住用地雨水年径流量控制率为87%,设计降雨量为25.2毫米。按照控制要求,枣尖梁村将建设文化娱乐、体育、养老、行政管理与社区管理、市政等公共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