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山西省201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等教辅材料目录的通知

26.09.2016  23:04
晋教基〔2016〕26号 各市教育局:
  现将《山西省201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等教辅材料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本《目录》中的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教辅材料,是2012年经省中小学教辅材料评议委员会组织专家严格审查评议通过后列入《山西省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的。2016年为确保与新修订的教材配套,有关出版单位对相应的教辅材料进行了认真修订,经有关专家进行审查后,现予以公布。本《目录》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推荐、中小学校为学生提供相应学科教辅材料代购服务的唯一依据。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严格依据本《目录》,配合新闻出版、发改委等部门,与出版发行单位积极合作,共同做好2016年中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等教辅材料的管理和发行工作。
  二、为保证中小学教育教学的连续性和教辅选用的严肃性,2016年各市仍沿用2015年选用的中小学教辅材料版本,不再更换版本。各市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认真做好2016年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市推荐公告中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与有关发行单位联系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目录》以外的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购买,学校不得统一推荐、不得组织征订、不得提供代购服务。
  三、山西育人书店和山西新华书店集团要严格按照我省规定,认真负责做好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工作。要严格按照《目录》组织发行,严禁在发行过程中增加内容、增删册次、搭售《目录》以外的任何资料,严禁随意扩大征订范围,严禁强制要求中小学校征订。
  四、治理中小学教辅材料散滥是教育系统整治的重点任务之一。各市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征订和使用的监管,进一步完善教辅材料选用管理制度,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将本《目录》和本校学生教辅选用情况进行公示。省教育厅将会同有关部门严肃查处教辅选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各市要在第一时间将本《目录》转发到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所辖中小学校。
  附件:山西省201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等教辅材料目录
   山西省教育厅   2016年9月23日    附件列表:    1、 山西省2016年秋季学期义务教育起始年级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等教辅材料目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