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中院召开2016上半年工作情况通报与新闻媒体座谈会

21.07.2016  20:42

 

本网7月21日讯(靳彦)为加强“互联网+”时代法院与媒体之间的沟通交流,全面提高中院的司法宣传工作水平,构建新闻宣传新格局,为法院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近日,运城中院召开2016上半年工作情况与新闻媒体座谈会。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高文君,中院副院长雷晓琪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邀请了中国警察网、《山西日报》、《山西晚报》等7家省级以上驻运媒体负责人和《运城日报》、《黄河晨报》及运城电视台新闻媒体负责人参加了座谈。

会上,研究室主任姚运兴通报了上半年运城中院司法宣传情况;中院副院长雷晓琪通报了运城中院上半年工作情况;参会的新闻媒体记者对进一步加强合作、推动法院工作、共谋发展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黄河晨报》编委、社会新闻部主任常永强建议,法院应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报道,用更加多元化、生活化的网络媒体语言,以讲故事的形式释明相关法律问题,渗透司法宣传,从而潜移默化地推进法治进程。其他参会记者也纷纷就进一步推出法院典型、树立法院典型,弘扬正能量,通过全程参与案件审理、执行以及法官的实际工作和生活,加强新闻鲜活效果,扩大法院和法官在社会上的影响等议题建言献策。

高文君在座谈交流中讲到,听了大家的发言,我感觉研究室的工作做得很不错,与各家媒体的相处很融洽,借此机会,感谢大家多年来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大家提的意见和建议都很好,便于我们今后把工作做得更好。今天这样的会议以后可以多开,可以不局限于座谈会的形式,可以让媒体记者参与到法院的重大活动,或者一些百姓普遍关注的案件,加强和扩大司法宣传报道和社会效果。

 

最后,高文君院长将人民法院与新闻媒体的关系概括为三个方面,希望与媒体朋友们共勉。一是是朋友与诤友的关系。所谓“诤友”,就是敢于用辛辣、尖锐、深刻的笔触描写社会现实,报道发生在人民法院的点点滴滴,新闻媒体的报道会促使广大法官的业务素质得到不断提高,也会使人民法院的各项工作更加健康、更加客观公正,感谢广大新闻媒体朋友对两级法院工作的支持。二是监督与保护的关系。法院面对多方面监督,有来自于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的监督,有来自于人民群众的监督等,但在众多监督当中,新闻媒体的监督力度更大、更快、更直接、更便捷,而且图文并茂,更能影响老百姓。希望法院和新闻媒体的关系更加融洽,同时这也是大势所趋、时代潮流,法院不会躲躲闪闪、遮遮掩掩,因为监督就是支持,通过新闻媒体的监督我们会把法院的工作搞得更好。三是互惠与共赢的关系。新闻追求的是客观、真实、新颖,法院的工作追求的是法律事实最大限度的客观化,追求对结果的负责,所以新闻媒体和法院从事的工作有异曲同工之处,不同的工作,有着相同的努力,有着共同的目的,都是为了促进社会的公平正义。希望通过沟通交流能让法院和新闻媒体接触的更加紧密,共同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

责任编辑:武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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