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局“三集中三到位” 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26.03.2015  19:52

  近日,运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方案》,探索创新行政审批方式,提升食品药品监管法治水平。
  《方案》明确了2015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6个方面21项改革内容,全面实行“三集中、三到位”,即各科室行政审批职能向行政审批科集中、行政审批事项集中进入政务大厅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做到审批服务类事项进驻政务大厅到位、审批授权到位、监督监察到位。
  一是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设立行政审批科,负责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其他业务科室不再承担相应审批职责。通过行政审批科进驻行政审批窗口,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事项,实现“一个窗口集中、一个大厅督办、一定时限办结、一网管控”。
  二是落实“一审一核”负责制,提高办结时限。凡不需要通过现场检查,能当场审批、备案的服务事项,由行政审批科负责人签批现场办结;需要现场检查的,由窗口通知相关职能科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查,按程序签批办结。                 
  三是探索行政审批网上办理新机制。利用正在开发建设的“智慧食药”信息化平台,实现市局行政审批与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省食药监管局电子监管平台互联互通,打造食药审批服务“零障碍”平台,做到审批办理零推诿、审批事项零积压、审批服务零距离。
  在此基础上,该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认真编制“三个清单”:一是明确 “四品一械”各个审批环节的职责、时限的审批权,理清“权力清单”;二是编制《四品一械监管责任清单》,明确监管内容、监管措施和法律依据,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有规定必须为”;三是梳理“四品一械”生产经营领域法律法规禁止的负面行为,明确做出行政处罚和刑事责任的主体、依据、细化行政处罚事项的自由裁量标准。通过创新审批方式,编制行政清单,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执法,努力构建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