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实现法律顾问100%全覆盖

23.12.2017  07:42
山西: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实现法律顾问100%全覆盖 - 太原新闻网
来源: sxgov.cn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杨江涛)12月22日上午,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省司法厅厅长薛永辉,省司法厅巡视员张玉良,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办公室主任、新闻发言人李君介绍《关于在全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推进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薛永辉表示,“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确立的改革任务。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进一步明确要求,提出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保证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发挥积极作用;各级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普遍设立公职律师,企业可设立公司律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谋划工作要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要运用法治方式,说话做事要先考虑一下是不是合法,把握不准的就要查一查党纪国法是怎么规定的,还可以请法律专家、法律顾问帮助把把关”。

  为了推进《实施意见》全面落到实处,省司法厅明确了职责分工,形成了工作合力,设定了完成时限,强化了督促检查,取得了明显成效。

  主要是明确了由各市党委、政府负责落实本地区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省委法治办负责指导各市市委及省委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省司法厅负责指导各市政府及省政府部门建立公职律师制度;省政府法制办负责指导各市政府及省政府部门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省国资委负责指导国有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和公司律师制度;省教育厅、省卫计委推动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

  薛永辉表示,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省司法厅建立了协调推进会、月报告、月通报、督促检查等推动工作的系列制度,并向各市市委书记发出《督办函》,提醒市委书记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真正把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极大地推进了本地区工作。

  《实施意见》公布实施近一年来,省委、11个市委、119个县委全部设立了法律顾问;省、市、县共有48个党委及所属部门设立了公职律师。省政府、11个市政府、119个县政府全部设立了法律顾问;省、市、县共有130个政府及所属部门设立了公职律师。

  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省、市教育、卫生部门积极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488家单位中,427家设立了法律顾问,占比87.5%。2017年全省新增600家国有企业推行了法律顾问制度及公司律师制度。汇总来看,省、市、县三级党委、政府实现了法律顾问100%全覆盖。

  在回答本网记者关于“省司法厅机关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情况”问题时,省司法厅巡视员张玉良表示,省司法厅作为牵头部门,在厅机关3名专职法制工作人员、12名公职律师的基础上,又聘请了7名法律顾问,形成以厅机关法制部门工作人员为主体、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为两翼的“一体两翼”工作格局。同时,2016年出台了《山西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山西省司法厅法律顾问工作规定》。今年4月,进一步制订出台了山西省司法厅《法律顾问联系制度》、《法律顾问考核办法》、《厅机关公职律师管理办法》等配套制度。

  今年以来,法制部门联系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共完成了60项工作任务:包括合同审核、制度审查35项、具体行政行为13项、行政复议案5件、行政诉讼案5件,组织法律顾问召开行政复议案件论证会、行政处罚案件论证会各1次,充分发挥了智囊团、防火墙的作用,为扎实推进省司法厅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