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三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20.02.2019  09:21

  本报讯 (记者 邢云鹏 郭锋) 2月13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定履行“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完善管理制度框架,推动重大改革落实,推进自然资源系统深度融合,切实提高服务保障水平。会议提出将从三方面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

  一是落实“多规合一”,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在规划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和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完成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步推进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因地制宜开展乡镇国土空间规划、村庄规划编制。积极推进全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多规合一”工作。推进完善全省统一的空间规划基础信息平台和空间规划一张图。统筹推进全省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重要控制线的划定和实施工作。完成省级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国土空间适宜性评价工作,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

  二是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严格落实国家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生态敏感脆弱区等特殊区域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政策,切实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体系、运行和监管体系,整合各类用途管制依据,优化用途转用审批、许可程序。加强对市县用途管制实施效果的指导、监督和考核。对生态空间实行区域准入和用途转用许可,把用途管制扩大到所有生态空间。

  三是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完善《山西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规划(2018-2025年)》《山西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制定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实施方案。按照安全功能、生态功能和景观的次序,在重点生态功能区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国土综合整治、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工程。探索建立全省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动《山西省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基金管理办法》的宣传与实施,从严监督采矿权人落实保护与治理恢复的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完成56个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验收考核,完成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30个土地复垦项目,扎实推进采煤沉陷区搬迁村庄旧房拆除、土地复垦。林草局要负责组织好林业、草原、湿地、荒漠的生态保护修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