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三区”科技人才专项计划的总结考核工作并报送2016年度需求计划的通知

03.11.2015  22:01

各市科技局、省直涉农厅局、省农科院、山西农业大学、各有关部门:

自2014年科技部《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国科发农〔2014〕105号)和我省《山西省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晋科发〔2014〕54号)文件发布实施以来,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推动“三区”专项工作的开展,取得明显成效,为推进选派科技人员在“三区”县更好地开展科技服务,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支持“三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落实好国家扶贫开发相关政策,省科技厅决定启动2014年度 “三区”科技人才专项计划的总结考核工作。同时,按照《科技部农村司关于启动2016年度“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组织工作并报送需求计划的通知》(国科农便函【2015】86号)工作部署,开展2016年度“三区”科技人才专项计划各类科技和培养人员需求的征集工作。现就相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做好2014年度“三区”科技人才专项计划的总结考核工作

1、考核时间

12月1日—25日

2、考核内容

2014年度“三区”科技人才专项计划的选派人员在“三区”县域,围绕农业农村区域性支柱产业的发展,开展的先进适用科技成果的转化和示范、农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建设、农业现代信息化服务和科技乡土人才培养、培训等方面签订的三方协议书任务合同指标的科技服务及完成情况。

选派的科技人员对照当年度“三区”科技人才选派三方协议书指标内容及科技服务工作情况,提交工作总结材料(提纲见附件1-(1)),并填写《山西省“三区”选派科技人员工作自我鉴定表》(见附件1-(2))、《山西省“三区”选派科技人员年度费用资金决算表》(见附件1-(3))考核表格。

3、考核程序

⑴、县科技局对县域内被考核人员的总结材料、考核表格审核把关,提出考核建议,汇总后联合市(省直部门)科技管理归口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对相关选派人员做出考核评价意见 (见附件2),履行签章手续后,考核表上报省科技厅农村处。

⑵、省科技厅农村处对相关考核情况审核后,签署考核终审意见。汇总后负责将总结评价意见反馈选派单位,并上报科技部。

4、考核结论归档

经县、市、省三级科技部门签署评价意见后的考核表,省科技厅留存一份建档备案;同时考核表返市(省直部门)、县科技管理部门及“三区”人才派出单位各一份存档,其中,“三区”人才派出单位要将考核表记入被考核人档案。

5、通过考核的相关“三区”人才,纳入省“三区”人才信息库,并希望长期与相关被服务部门联系互动,继续履行科技服务职责。

6、山西农业大学同时报送2014年度培训工作总结。

二、报送2016年度“三区”科技人才专项需求工作

1、报送内容要求:

①选派科技人员,要紧密结合本县中长期发展规划,围绕县域支柱产业,解决农村、农业及相关产业发展急需的技术、管理等专业人员,要重点考虑与产业的相关性、连续性、承上启下的整体安排需求计划。

②培训人员,要求是主导产业发展及承接科技成果应用转化的“二传手”;相关技术成果转化的科技管理人才;相关产业市场经营人才及其他相关乡土人才。培训人员必须是主导产业实体在职人员或返乡大中专毕业人员,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要求具有中专(高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并具有5年以上从事相关产业业务经历,或3年以上专业学习经历。已经参加过的培训合格人员,如果有进一步提高业务的需求,允许间隔一年再次参加培训。

2、报送时间。请各市科技局于2015年11月25日前报送本地区2016年度“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和培养需求计划表(见附件3)。

3、报送材料要求。电子版和纸质材料各一份,纸质材料报送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707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张志明  王宇宏 

联系方式: 4068012    4052368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

1、 山西省“三区”科技人才专项选派人员工作总结材料

2、 山西省“三区”科技人才专项选派人员工作实施情况考核表

3、 2016年度“三区”科技人才选派和培养需求计划表


农村科技处
201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