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面向”邀群众来“相面”

11.08.2015  12:12

 

郭京霞 赵岩 程雪景

 

3年来共审结案件38392件,平均案件调撤率为67.35%,一审服判息诉率为92.88%……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标兵、北京市法院先进集体、北京市法院十佳法庭……

交出这一份份优秀成绩单的,是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的6个人民法庭。地处北京西南郊,分布在2019平方公里面积上的这6个人民法庭,多年来坚持司法依靠群众、群众参与司法,司法服务群众、群众认同司法的工作理念,以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为工作原则,通过改善司法服务,真正做到了让诉讼群众少跑路、少花钱、少受累,既能打得起官司,又能打明白、方便、有尊严的官司。

面向农村 在流动中普法

河北人民法庭位于北京市最西部,是距离房山法院最远的一个人民法庭,辖区内大部分乡镇为山区。根据这一特点,河北法庭自1999年起启动巡回审判办案模式,定期到辖区各乡镇巡回办案,对符合起诉条件的纠纷就地受理、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宣判,至今已坚持了15年。

  “对于山区的老百姓而言,打一次官司走一天的路并不稀奇,与其让老百姓如此辛苦地来回奔波,不如我们集中上门服务。采用巡回审判方式既可以方便当事人应诉,也有利于法官现场勘察,查明案情,依法作出正确的判决。”河北法庭庭长肖婧对记者说,“我们通过村委会提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进行宣传告知,欢迎村民们前来旁听庭审,希望能达到审结一件案子、解决一批矛盾的社会效果。”

经过多年的摸索与总结,河北法庭制定了《巡回审判点工作守则》。该守则细化了巡回审判点的受案范围,明确了巡回法官负有的审判、普法、息诉、民意沟通等多项职责,继承了巡回审判“立审调、结执访”六位一体的优良传统,创新形成了固定巡回与流动巡回相结合的巡回审判机制。多年来,河北法庭累计巡回办案2672件,发放法官名片5200多张、便民诉讼卡3500多张,极大方便了山区群众诉讼。

借鉴这一模式,房山法院的其他人民法庭也纷纷在矛盾纠纷高发区域和深山区群众诉讼不便的地方设立巡回审判点,法官每周前往巡回审判点定期收案、定点开庭。房山法院副院长王军武介绍说,为更好地服务农村当事人,该院还在原定每周蹲点办案的基础上,增加春播、夏收、秋耕农忙季节巡回办案力度,视群众需要延长蹲点时间,尽力为农民提供便利,不耽搁耕作。截至2014年,房山法院建立巡回审判点48个,以巡回审判方式结案1305件,占全部收案的21%。

面向基层 化矛盾于萌芽

依法参与基层社会治理,不断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房山法院人民法庭面向基层、服务基层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各人民法庭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相继形成了社区联动等一系列工作机制。

社区联动机制,是指法庭与辖区内派出所、司法所、综治办、居委会等组织机构积极联动、双向协调,对辖区内适宜调解解决的民商事纠纷案件在诉前阶段进行调解。借助该项机制,燕山人民法庭已经成功调解数十起矛盾较为尖锐的社区纠纷案件,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燕山法庭庭长沈波向记者讲述了发生在去年春天的一件事情。某个清晨,法庭辖区一个社区前的广场上,一群空竹协会的会员正在开心地抖着空竹,一位老汉怒气冲冲地来到广场,一把夺过一支空竹扔在了地上。“别抖了,你们扰民了!”老汉冲他们喊道。原来,老汉的家紧挨着广场,老汉有个儿子上夜班,每天这个时候要回家休息,但空竹的嗡嗡声让他无法入睡。但是晨练的居民也有说法:“这是公家的地儿,我们在这抖空竹碍着你家什么事儿了?!”

这已经是老汉第三次冲出家门和空竹协会的会员们争吵了。就因为这件事,街道司法所和社区居委会已经调解过多次,但双方一直没能达成协议。鉴于这次老汉的情绪更加激动,司法所所长决定跟法院联系。燕山法庭的李法官接到电话后,马上赶到街道,在了解情况后提出了把抖空竹的时间、地点和人数予以固定的建议。在李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终于握手言和。没过两天,标有明确晨练时间的规章制度也挂在了广场内。如今,社区广场上再也没有了杂乱的空竹声。

“社区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了联动调解优势,尽早解决了社区较为尖锐的矛盾纠纷,既减轻了百姓的诉累,又节省了法院的司法资源和诉讼成本,达到了双赢的社会效果。”沈波说道。

除了燕山法庭的社区联动机制外,房山法院还针对辖区发展方式转变、功能区建设加快、区域社会矛盾增多等新情况,搭建了服务基层的双层对接机制。第一层是法庭与辖区五大园区“点对点”对接。各法庭包片联系园区领导、职责部门,着眼园区需求,为涉及园区发展、社会稳定等相关问题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第二层是审判组与乡镇、办事处“无缝”对接。对涉重点项目的重大复杂、新型疑难案件及时与基层党委保持沟通联络,实行信息报告制度、梳理分析制度、预警发布制度、全程跟踪制度,为推进辖区建设发展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面向群众 将便利最大化

为实现便民、利民、为民的目标,房山法院各人民法庭还针对其辖区特点、当事人的诉讼能力和法律意识状况,因地、因时制宜地推行了多种定制化服务。

例如,针对全职工作、学生等只能节假日回家、在工作日无法到庭立案和参与诉讼的人群,设立假日法庭,由假日值班法官负责解答当事人的咨询、审查案件、开庭审理;对双方争议不大的邻里纠纷等简易案件,成立了即日法庭,在确保程序及实体公正的前提下即时审理,做到当日立案、当日审结、当日领取法律文书;对一些可能严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如不及时办理可能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成立急案法庭;为调动当事人的诉讼参与积极性和尊重其诉讼选择权,当事人双方协商之后,可以电话或者到庭预约开庭时间,成立预约法庭。

去年底,王某等14名打工者到法院起诉某餐厅老板蒋某。原来他们以前都在蒋某开的餐厅里打工,后来蒋某因为在外欠下了大笔债务跑了,餐厅也关了,欠下他们14名打工者一笔没有着落的工资。他们自打餐厅关门后就分散在北京各区的餐厅打工,平日工作繁重,由于本身工资就不高,谁也不愿意请一天假来法庭应诉。

了解到这些情况后,承办法官特意为他们安排了餐厅生意少的时段开庭。开庭时14名原告均到庭参加了诉讼,庭审到晚上9时30分顺利结束。

  “夜间开庭对当事人来说很便利,但要求我们办案法官不仅要加班审案,还要提前做好案情分析等大量基础工作,确保一次开庭成功。”长阳人民法庭的一名法官表示。据了解,各人民法庭至今已经累计夜间开庭32件次。

此外,各法庭还相继采取开通法律咨询热线、发放便民诉讼卡片、推行首问责任制、诉讼恳谈等形式多样的措施,将司法便民利民工作在每一个环节做细做实。

采访行将结束,房山法院院长邵明艳告诉记者,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最基层单位,既是化解矛盾的第一线,又是司法为民的最前沿,与人民群众对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直观感受休戚相关。为了将人民法庭建设持续推进,该院2014年初确立了“三个三”原则:一是“三个下功夫”,即在提升法庭队伍素质、加强法庭科学管理、强化法庭物质保障上下功夫;二是“三个倾斜”,即工作重心向法庭下移、审判力量向法庭下沉、保障机制向法庭下倾;三是“三个优先”,对法庭工作优先安排、对法庭困难优先解决、对法庭干警的待遇优先考虑。

  “司法越贴近民众,人民就越信任司法。为了给当事人创造一个更好的诉讼环境,我们院长阳、窦店、河北法庭的改扩建工程已经上马,院里对这3个法庭的要求就是:要盯紧更高的标准,瞄准更高的目标,争取建设成为展现地域文化特色和现代司法文明的精品工程。”在邵明艳的描绘下,记者仿佛看到了房山法院人民法庭建设的美好明天。

 

  (转自2015年8月11日人民法院报)

责任编辑:武文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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