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淘汰3.7万辆营运类黄标车

04.12.2015  15:09

今年以来,全省道路运输管理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和省厅关于2015年底前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类黄标车的部署和要求,多措并举,强力推进,截至11月底, 2005年底前注册的37168辆营运类黄标车淘汰任务已全部完成。

省运管局及各市、县运管机构淘汰营运类黄标车工作有四个特点:一是高度重视,把营运类黄标车淘汰工作作为政治任务。省运管局把营运类黄标车淘汰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作为年度任务的重中之重。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相关副局长为副组长、有关处室负责人和各市运管局局(处)长为组员的营运类黄标车淘汰工作领导组。各市运管局(处)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省运管局研究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2015年营运类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明确了全省营运类黄标车淘汰工作的组织领导、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

二是摸清底数,把核准营运类黄标车数据信息作为重要基础。为确实把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类黄标车基础数据核实查清,全省运管系统按照省厅、省局的统一部署,采取上下联动、彻底核查的方法,对运政网络系统数据库进行了全面的清理和核查,摸清和核准了2005年底前注册的37168辆营运类黄标车的数据信息,确定了淘汰目标任务。将营运类黄标车淘汰车辆信息明细及任务分解到11个市级运管机构和133个县级运管所,按照“谁许可、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了省、市、县三级运管机构的目标任务,并将相关信息报送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领导组、省公安交警总队,为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提供了详实的数据信息支撑。

三是合力联动,把加快推进营运类黄标车淘汰工作作为共同的责任。为增强上下联动、左右联通的工作力度,省运管局先后建立和坚持了周信息报送、月通报、形势分析“三项制度”。全省三级运管机构按照“谁许可、谁淘汰,谁公告、谁负责”的部署要求,广泛采取在当地市级报纸等媒体公告和运政网络公示相结合的方法,对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类黄标车进行了公告和公示,既有力地促进了营运类黄标车的淘汰工作,又得到了道路运输企业和经营业户的理解,避免了各种矛盾和问题的发生。

四是严格“四督”,把抓后促先作为加快推进营运类黄标车淘汰工作的主要抓手。为不断加快营运类黄标车淘汰工作进度,省运管局积极采取专项督查、电话督办、调研督导、会议督促等方式,抓后进促先进,抓两头带中间,有效地促进了淘汰工作进度。

 

(通讯员焦运轩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