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瞄准“水上PM2.5” 为超17万艘船舶制定排放标准

10.06.2015  11:04

      中新社北京6月8日电 严峻的大气污染现状倒逼中国官方控污治污“上山下海”。除了在陆上铺开监测,中国环境保护部8日在北京公布《船舶发动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中国第一、二阶段)》,向全社会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

  中国内河航运资源丰富。截至2013年底,中国拥有水上运输船舶17.26万艘,净载重量2.44亿吨。全球十大港口中,中国占据八席,吞吐量约占全球四分之一。船舶运输所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据测算,2013年全国船舶二氧化硫排放量约占全国排放总量的8.4%,氮氧化物排放量占11.3%。然而目前,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在中国仍是空白。

  “受船舶污染影响最大的是港口城市,其次是江河沿岸城市。”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司长熊跃辉介绍,2012年,船舶排放产生的二氧化硫和PM2.5(细颗粒物)分别占到上海市排放总量的12.4%和5.6%;同年在香港,船舶废气排放是城市PM10(可吸入颗粒物)、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最大排放源,其中前两者占到约30%,二氧化硫高达50%。

  鉴于港口和船舶大气污染防治的紧迫形势,中国政府启动《船机标准》的制订。该标准曾于2014年7月向社会公布了征求意见稿,收到社会各界反馈意见156条,编制组按照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形成了二次征求意见稿。

  熊跃辉介绍,与第一次征求意见稿相比,二次征求意见稿对标准中的船机使用燃油的规定进行了调整,放宽了船舶使用燃油的种类和范围;增加了娱乐用船舶发动机的耐久性要求;增加气体燃料测试方法和计算;增加允许豁免的船机要求;增加了耐久性年限要求等。

  熊跃辉说,《船机标准》的实施,将降低船舶氮氧化物和颗粒物等一次污染物的排放,对削减二次颗粒物、臭氧等二次污染物也具有重要作用。新标准还将推进船用燃料品质升级,促使所有在用船舶全面减排,“对于促进船舶污染防治技术进步,改善沿海、沿江及港口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该标准在环境保护部政府网站上全文刊登,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