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州市地税局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

16.03.2016  13:30

霍州市地税局为加强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增强纳税人依法自行纳税申报意识,提升自行纳税申报质量和服务水平,多措并举,扎实开展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

  一是大力宣传,提高自行纳税申报的自觉性。借助微信、短信等平台向社会各界宣传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政策,深入企业进行专题政策辅导,在办税服务厅设立纳税咨询台,组织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确保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突出重点,推动自行纳税申报有效开展。重点加强对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兆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霍州发电厂等大中型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自行纳税申报工作。同时,对使用全员全额明细申报软件的企业进行宣传辅导,由电子申报和纸质申报双向申报逐步向电子申报全面过渡。

   三是优化服务,提升自行纳税申报满意度。围绕纳税人需求,不断增强服务意识,综合利用多种形式开展纳税辅导,增强宣传辅导的广泛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完善保密制度,加强纳税人申报信息的保密管理,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