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水地税局五项机制 做好12万元个税申报工作

16.03.2016  13:30

      为促使纳税人准确申报纳税,推动12万元个税申报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沁水地税局针对纳税人不同需求,完善五项机制开展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

      一是完善宣传辅导机制。充分借力“互联网+宣传”模式,通过推行“二维码”一次性告知,积极引导纳税人了解并掌握个税申报的渠道和方法,做好申报期内宣传提醒、辅导和受理申报工作,及时掌握申报动态和进度,调整工作部署,做到按时申报。

      二是推行排查认定机制。结合2015年度地方经济增长和个人收入特点,总结以往自行纳税申报工作经验和优势,对去年已经申报,今年因经济运行趋缓导致效益下降而有可能达不到的,进行充分排查认定,提前做细工作。

      三是强化动态监控机制。根据日常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数据,结合自行纳税申报所掌握的有关数据和信息,及时掌握纳税人的收入和纳税额的增长变化,及时筛选纳税对象,补充完善个人收入档案,提高动态监控水平。

      四是落实评估检查机制。将地方高收入行业、人均扣缴额明显低于同行业水平、代扣代缴零申报户等单位,应作为评估和检查的重点,认真分析其扣缴个人所得税情况,关注其有关银行账户、往来款项、职工福利等信息,督促其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增强扣缴申报的准确度。

      五是把好责任保密机制。 严格落实 12万元以上个税申报的各个工作环节保密措施,明确岗位工作责任,形成保密管理的完整链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