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颗丹心铸法魂

05.05.2016  13:04

胡建枝同志,男,现任长子县人民法院东田良人民法庭庭长。胡建枝同志2009年被任命为审判员,从他办理第一起民事案件起,就把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贯穿于民事审判工作的始终。他知道一个公正的判决能给予当事人以法律上的正义,但他更懂得调解一起案件能够从根本上达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2012年胡建枝被任命为东田良人民法庭庭长,面对案多人少的突出矛盾,从受理案件开始就把调解工作置于案件审理工作的重要地位。他针对不同类型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展开调解工作,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和法制宣传促成当事人和解,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

  那还是在2013年秋,东田良法庭受理慈林镇西张堡村委诉苏某排除妨害纠纷一案,诉讼标的是拆除被告苏某建在拟建设的中南铁路通道上的两排鸡房。中南铁路通道是省委、省政府确立的全省重点建设工程,工期紧,任务重,县委、县政府对该工程给予高度重视。为了不使该鸡房影响工程建设进度,在接手案件的第一时间他就找到了该案的被告,通过与被告谈心、沟通方才了解到,村委与被告已签订了拆迁补偿协议,并且按协议约定支付了大部分补偿款,剩余的九万元村委同意在被告拆除鸡房后即行支付。之所以形成诉讼,是因为村委担心如果全部支付了补偿款被告却不拆除鸡房会另行索赔,被告担心如果拆除了鸡房而村委却不支付剩余的补偿款。了解到问题的症结所在,胡建枝当即协调村委把九万元补偿款交到法庭,然后与被告达成一手交款,一手拆房的协议。第二天正值双休日,为了防止事情发生变故,他在没有动用其他警力的情况下,放弃双休日,与书记员二人驱车赶赴现场,将苏某的鸡房一举拆除,为中南铁路通道的建设扫清了障碍。

  胡建枝同志就是这样一个说干就干、雷厉风行的人。2014年秋他的手意外受伤,肌腱断裂,伤势还未痊愈,适逢此时田良法庭受理一起交通肇事案。该案的原告是母女一家三代人,在这起事故中母亲肋骨多处骨折。女儿腿部骨折,因手术不成功,骨折处长时间不愈合。外孙女头部遭受重创,还需要实施多次手术。而本案的被告系驾驶他人车辆肇事,为了使赔偿获得进一步保障,原告将车主也诉讼在案,但事故发生时车主尚在监狱服刑。了解到本案的初步案情,考虑到原告母女的行动需要借助于轮椅和拐杖十分不便,将来开庭还需要在监狱进行,胡建枝便动员原告撤回对车主的起诉,以便尽早开庭及时结案。但原告母女对他的一番好意却表示不解,案件的审理正如胡建枝所预料的那样,第一次开庭即因原告的原因导致开庭不能,回来后母女二人当即撤回了对车主的起诉。在很短的时间内该案得以重新开庭,为了使母女二人尽快得到这赔偿款以便进行第二次手术,胡建枝未顾及到自己尚未痊愈的手,脖子上挎着绷带多次往返于原告、保险公司及肇事司机之间。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保险公司也为其忘我工作的精神所感动,同意以十二万元的最高赔偿标准支付原告赔偿款,肇事司机也提前把赔偿款给了原告。无情的车祸,有心的法官。原告母女二人拿上赔偿款后眼里流露出的是感激和感谢。

这就是长子县人民法院的法官、调解能手胡建枝,自其2009年涉足民事审判领域,每年处理的案件都在上百件以上,调撤率达到80%以上。他十分注重研究调解的方法和技巧,一方面通过学习,丰富自己的法学理论水平,提升自己的理论素养。另一方面注重把握当事人的心态,他时常以换位思考的方式把自己置于当事人的地位,借此以找准问题的症结所在,对症下药。再一方面就是走出去,深入乡村,深入基层,了解当地的风土人情,生活习惯,在调解过程中善于与纠纷各方当事人推心置腹交流,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思考其诉求中的合理成分,努力取得纠纷各方当事人的信任。

 

胡建枝同志坚信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是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和当然要求,是人民法官的当然使命,要完成这样的使命需要法官从审判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作出不懈努力,而法官通过自己的智慧和经验成功调解每一起纠纷案件则是完成这一使命的有力法宝,也只有这样才能使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得以实现。

责任编辑:侯成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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