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支队“三清一诺”行动保驾护航文物建筑群消防安全

06.04.2016  10:40

 

清明来临,为贯彻落实刘杰副省长关于文物建筑群火灾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忻州支队下发《关于开展文物建筑群“三清一诺”工作通知》,重点针对以五台山为主的文物建筑群组织开展“三清一诺”活动,持续为以五台山为首的文物建筑群消防安全保驾护航。 一清:清理一次文物建筑群屋顶、庭院、周边防火隔离带的杂草。很多文物古建筑单位由于长期疏于管理,管理人员消防意识低下,不注意清理周边杂草,导致古建筑周围杂草丛生,给文物古建筑带来了巨大的消防安全隐患。支队要求各大队尤其是辖区内有文物古建筑重点单位的五台山、原平等单位针对辖区内全部文物古建筑派出人员开展实地检查,重点清查各项消防隐患。针对文物古建筑屋顶、庭院、周边防火隔离带的杂草予以铲除、清理,保证一旦引燃杂草,绝不波及至文物古建筑单位。 二清:清理一次寺庙、居士楼等公共区域可燃杂物和厨房、锅炉房烟道。文物古建筑普遍耐火性能差,且从根本上难以改造加以提高,排除周边消防隐患显得尤为重要。文物古建筑群往往又是僧侣、居士生活的场所,由于生活需要产生的可燃杂物、生活用火都是不可避免的火灾隐患。同时厨房、锅炉房烟道附近一旦有易燃物,长期以往也极易引燃。针对这一情况,忻州支队抽调专业技术干部联合文物、宗教部门深入各文物古建筑单位的居住场所对火灾隐患进行检查并针对具体问题予以技术指导并提出改进建议。 三清:清理一次寺庙内燃烛焚香等残余堆砌。清明期间祭祀活动频繁,民间扫墓祭祖等活动增多,极易因烧纸、焚香、点蜡等引发火灾事故。支队联合安监、公安、林业等部门,对公墓等祭祀、扫墓活动的地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并督促各有关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加强值班巡查巡逻,对重点部位死看死守,坚决预防因焚香、烧纸造成火灾事故的发生。协调文物古建筑管理人员对寺庙内燃烛焚香等残余堆砌进行清理,杜绝复燃、自燃等现象发生。 一诺:村(居)民承诺在文物建筑单位防火安全范围内进行文明祭祀活动,不燃纸焚香、不燃放烟花爆竹、不使用明火。支队督促文物古建筑主办单位落实值班巡查,并组织各文物古建筑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古建筑周围村(居)民签署《“三不”承诺书》,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内部防范措施,监护好祭祀、扫墓活动中烧纸等危险用火行为。支队还沟通协调森林防火部门、基层公安派出所重点加强对野外用火行为的监督检查,对集中燃放鞭炮和焚烧香、纸、烛的场所加强管理监护,严禁在林区等高火险地区违章动用明火,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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