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一揽子措施应对基本解决执行难

31.05.2016  06:09
  本报太原5月16日电(记者陈伟)山西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安排部署会议暨执行业务培训班今天下午在太原结束,来自全省三级法院的分管领导,执行庭、局长和业务骨干共427名接受了为期4天的培训。这是山西法院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二到三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具体举措的一部分。

  据悉,最近以来,山西高院党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要求,结合全省法院系统执行工作实际,出台了一系列举措。首先出台了《关于落实“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工作纲要》,对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总体思路、主要任务及组织保障提出了明确、具体要求;二是制定出台了35项具体任务,包括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方法,调研全省法院司法拍卖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规范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和立案审查,保障申请执行人依法提起刑事自诉、建立执行工作与财产保全衔接配合机制、调研执行程序中变更追加当事人有关问题、加强执行宣传等内容;三是出台《关于建立执行案件监督约谈机制的若干规定》,本规定共13条,主要指辖区各级人民法院出现无法定事由,案件长期未执结或终结的、执行中未按法定程序执行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执行中存在消极执行、违法执行等问题,省高院将对未履行职责或履行不到位的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责任人进行告诫谈话、指出问题,责令整改纠正的一种执行监督措施;四是全面培训执行人员,提升队伍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推进解决执行难提供组织保障。

 省高院要求全省法院要在基本解决执行难过程中,强力推进执行行为规范化、执行过程智能化、执行惩戒协同化、执行机制科学化、执行队伍职业化的“五化”建设,牢固树立“十个意识”,即服务大局意识、法律底线意识、权利保障意识、执行规范意识、执行公开意识、市场规律意识、协调配合意识、文明执行意识、风险防范意识、执行创新意识。 责任编辑:陈伟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