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将建成一批婴幼儿照护机构 帮宝爸宝妈解决带娃烦恼

30.04.2020  07:02

  大宝得管,二宝要看,咋办?我省今年进行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各市选择1-2个公办模式、1-2个私立模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开展试点。年底,全省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全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

  家住西山铁北小区的市民张先生刚刚迎来二胎宝宝,谁来照顾孩子成为他和妻子的心头大事。“大宝刚上小学,二宝嗷嗷待哺,父母年龄大了,可是怎么才能找个放心地方看护好孩子?”记者了解到,一边是全面二孩政策落地实施,一边是3岁以下婴幼儿“无所依托”,类似的“带娃烦恼”是很多家庭面临的现实问题。

  好消息来了。4月28日公布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发展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各地按照标准和规范,在新建居住区时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并实现同步规划、建设、验收、交付;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没有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方式配套。

  各地可采取公办、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支持发展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支持用人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形式,在工作场所或就近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附近居民开放。幼儿园也可利用现有资源开设托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根据家庭实际需求,各类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

  对宝爸宝妈个人,也有好政策。我省鼓励用人单位对计划生育政策内生育的婴幼儿家庭父母每人每月发放200元的婴幼儿保教费。鼓励用人单位采取灵活安排工作时间等措施,为职工照护婴幼儿提供便利条件。各地也可试行与婴幼儿照护服务配套衔接的育儿假、产休假。

  在保障劳动权利方面,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父母重返工作岗位,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各地拓宽就业渠道,支持脱产照护婴幼儿的父母就业,对无稳定就业岗位的,提供信息服务、就业指导和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多种形式灵活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