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唤醒沉睡山林的变革

30.11.2015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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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国有林场主要分布在太行山、吕梁山主脊两侧的河流源头、水库周边等生态区位十分重要的区域,可以说,国有林场保护着山西最精华的森林资源,坚守着山西最重要的生态屏障。然而,国有林场在发展过程中却面临着困难和挑战。近年来,我省国有林场不断在体制机制和理念上大胆创新,改革发展成就斐然。今年年初,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国有林场改革的有关精神,我省最终形成了《山西省国有林场改革实施方案》送审稿,一场保生态、保民生、促发展的国有林场改革即将在三晋大地上全面展开。
  试水林场体制改革——
  以体制之变破解林场生存之困
  我省现有267个国有林场,其中省直9个林局辖147个,市县属120个。全省国有林场林地总面积4009万亩,占全省林地面积的31.5%;有林地面积2406万亩,占全省有林地面积的61.3%;活立木蓄积7893万立方米,占全省活立木蓄积的71.3%。“也就是说,我们用1/3的林地面积,保证着全省2/3的生态面积。”省林管局局长尉文龙介绍,国有林场主要分布在太行山、吕梁山主脊两侧的河流源头、水库周边等生态区位十分重要的区域,保护着全省最精华的森林资源,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促进绿色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省国有林场大多组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几十年来一直以大规模造林和森林抚育管护为主要职责。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随着政策的调整,国有林场逐渐由国家投资造林的公益性事业单位,转变为承担向国家和社会提供木材产品为主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998年,为了保护生态安全,全面停止了林木采伐,国有林场失去了收入的主要来源,生存陷入了困境。一方面要承担保护生态安全的重大职责,一方面又缺乏基本的生存保障,责任和生存的矛盾成为摆在国有林场面前的难题。
  2011年以来,我省运城、晋中、临汾率先开展了国有林场体制改革试点,3地先后做出决定,将辖区市县属国有林场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体制之变似阳光雨露,为林场带来勃勃生机。
  李明亮是榆次区乌金山林场一个管护站的站长,在林场工作已30多年。说到林场前些年的日子他感慨万千,“林场纳入财政全额预算之前,我每月的工资仅有1000元。可是,就这么点工资也总是不能按时发放。没办法,每年除了在林场的森林防火特险期及其他特殊情况外,我都得出外打工谋生。”而如今,李明亮却开心地说:“现在月工资4000多元,按月足额发放,咱再也用不着为生活犯愁了,可以安安心心干好本职工作了。”
  体制改革给林场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乌金山林场场长王长青高兴地说,财政解决了林场的生存问题后,林场现在已由过去想法挣钱养人,转变到集中精力保护培育森林的本职任务上。现在,林场的队伍稳定了,基础设施也得到大大改善。“一句话,体制改革使林场摆脱生存之困,走上了健康发展之路。”
  晋中国有林场体制改革成效显著,运城、临汾两市的先行先试也颇有收获。可以说,我省运城、晋中、临汾3个市率先开展的国有林场体制改革尝试,为全省即将开展的国有林场改革提供了很好的示范。
  探索造林机制创新——
  以购买式造林为林场发展注入活力
  2014年春天,以李永生为首的5名黑茶山国有林管理局下属的魏家滩林场职工组成一个小分队,参与到黑茶山国有林管理局推出的“购买式造林”改革当中,主动营造林地715亩。与以往不同的是,这次造林是由林局编制总体规划和作业设计,由林场具体组织实施,再由职工个人申请竞标,中标者与林场签订购买式造林合同。然后职工实施自主造林,造林当年验收合格后,支付造林投资30%的垫支款,3年验收合格后再支付70%的工程款。“购买式造林实现了由‘过程管理’变为‘结果购买’,充分调动了职工造林护林的积极性,达到林茂职工富。”魏家滩林场场长白晓东介绍说,“购买式造林”使过去的命令式造林转为职工主动造林,增加了职工和林农的收入,提高了造林质量,管护职责明确到人,去年造林成活率达到92.2%。“这在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过的,彻底解决了以往年年种树不见树的问题。”
  黑茶山国有林管理局在“购买式造林”方面走在了全省的前列,副局长刘爱成介绍,“购买式造林”就是在造林工程中实行市场化运作,由林场职工、林农等自主造林并负责管护,3年后,根据苗木保存率和造林质量,由林场按照协定价格购买其造林成果。实践证明,机制一变活力四射。2013年,黑茶山国有林管理局提出了“购买式造林、资产化管护、民营化产业、现代化治理”的四项改革后,魏家滩林场率先实施了300亩购买式造林。2014年,由林局46名职工申请在魏家滩国有林地实施购买式造林10000亩。2015年,全局497名职工和当地27户林农积极参与,在全局实施购买式造林22800亩。
  追求造林模式转变——
  以合作式造林拓宽生态建设新路径
  如何多造林、造好林呢?作为全省生态建设的主力军,我省国有林场创新理念,大胆打破管辖区域界限,提出“不求所有,但求有林;不分权属,但求有绿”的造林新方针。他们积极主动和地方政府联系,充分发挥林场专业人才多、技术水平高的优势,发挥地方宜林荒山多、造林空间大的优势,和地方政府开展“合作式造林”,以此将两个优势叠加,形成1+1>2的生态效益最大化。
  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在“合作式造林”改革中积极创新,他们不拘一格采取了三种合作模式,即自筹“合作式造林”、股份“合作式造林”、跨省“合作式造林”,以三种合作形式灵活多样地与合作对象联手,走出了一条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发展之路。
  为破解林区宜林地短缺和造林投资不足的问题,五台山国有林管理局与灵丘县开展自筹“合作式造林”,采取“地方供地、单方投资、林局实施、联合管护、共同受益”的合作方式,已完成5万亩造林任务;与繁峙县政府开展股份“合作式造林”,约定“地方供地、林场实施、双方投资、利益分成”,由当地政府协调提供宜林荒山荒坡,林场组织专业队伍造林,林场和地方共同投资,日后按2:8受益分成,目前已完成6万亩合作造林;他们还采取“走出去、引进来”的办法,与山东省淄博市原山林场、繁峙县开展三方“合作式造林”,计划5年造林10万亩,开创了省际合作造林的先河。
  事实上,国有林场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好森林资源,要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在严格保护森林资源的同时,科学经营、适度开发,激发林场活力,为林业可持续发展打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