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财政从六个方面进一步做好一事一议 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

09.06.2015  13:31

一、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尊重农村发展规律。与本地总体规划相结合;与山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相结合;与工业化、城镇化相结合,顺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趋势;与项目库建设相结合,按照“一次规划、分年实施”的要求,当年所有建设项目需从项目库中选取,既要保证一定的受益面,又要避免项目单体建设规模过小的状况。

二、妥善处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关系。以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改善为重点,分清轻重缓急,坚持循序渐进,力争到2020年全省所有规划内的行政村面貌都有较大的改善。处理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试点的关系。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保持2013年基数不变,2014年以后每年的增量资金可以用于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围绕生态旅游、休闲观光、文化传承、特色农业等有条件、分步骤地逐年推进,但不能随意平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存量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试点。

三、坚持民主议事程序,充分体现农民意愿。坚持民主议事这个程序,通过农民民主议事程序,充分尊重农民自主权利;项目资金使用要公开公示,尊重农民的知情权;项目实施要实行民主管理,尊重农民的参与权;项目管理要实行民主协商,尊重农民的监督权。要健全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多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坚持民事、民议、民管,建立健全自下而上的民主决策机制,更好地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坚决杜绝基层政府或乡村干部不组织农民议事,自作主张、大包大揽、自定项目等违背农民意愿的行为发生。

四、坚持问题导向,点面并重,全面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人居环境。坚持以农民普遍受益为目标,急农民所急,想农民所想,重点围绕村内街道建设、村级活动场所、小型水利设施,垃圾污水处理、村庄绿化亮化等方面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试点工作。要结合新农村建设和村镇规划,坚持问题导向,以村民民主议事为基础,科学合理布局,建立和补充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滚动项目库,有计划、有步骤的分年组织实施。明确每一时期的工作重点和主要任务,引导农民议事,集中实施某类项目或打捆完成相关度高的项目,稳扎稳打、取得规模效益。坚持农民普遍受益,滚动建设,有计划地扩大政策覆盖面,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规范操作,加强资金和项目管理。建立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试点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严格资金管理,以县为单位建立滚动项目库,明确下一年度实施项目,鼓励各县探索资金分配与滚动项目库建设结合的模式。

六、加强督导检查,规范日常基础管理。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新情况,探索新办法,通过深入挖掘提炼典型案例,指导推动工作全面有效开展。指导各县做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建设试点项目信息化管理工作,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管理系统,做好业务培训和运行维护,全面、准确、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和建设成果。加强档案等基础管理,及时将村民一事一议会议和签字记录、筹资筹劳方案、资金劳务筹集清单、建设前后图片等相关原始资料汇总归档,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电子化。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标语和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典型经验和工作成效,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