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金融办:警惕非法集资也搞“互联网+”

02.11.2015  19:11

近期,不少群众反映,部分公司以P2P、众筹等互联网金融的新形式推销理财产品,声称有连带担保,且赎回灵活,预期年化收益率达13.40%-14.60%,并在街头公开散发宣传单。10月14日,省金融办发出提示,高度警惕非法集资新苗头。

非法集资是社会毒瘤,许多群众因为参与非法集资而蒙受巨额损失。非法集资活动不但极大损害了群众利益,还引发群体性事件,破坏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我省对非法集资活动重拳出击,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了对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等重点领域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专项整治活动,不法分子以投资担保类公司名义从事非法集资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与此同时,非法集资手段不断翻新,有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活动,不但宣传网络化,资金结算也互联网化,发展更迅速,资金转移更快,覆盖区域更广。

据介绍,目前,P2P、众筹等互联网金融的具体监管办法尚未出台,业务风险较大。从国内已经查处的案件来看,这些产品具有很大的迷惑性和欺骗性,很多涉嫌非法集资。提示广大群众一定到正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拒绝高利诱惑,避免上当受骗,远离非法集资。(本报记者杨继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