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上高速今起可使用ETC啦 通行费享最大优惠
4月1日,记者从省高速公路ETC运营服务中心了解到,为了服务我省的货车用户,该中心于4月2日9时起正式发行货车ETC快通卡。我省货车在省内政府还贷路段使用该卡上高速路时,通行费可享最大优惠。
优惠幅度大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文件精神,对货运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实行阶段性优惠。在现行收费标准基础上,高速公路货运车辆通行费优惠12%,在此基础上,对使用ETC卡缴费的货运车辆再优惠5%。该优惠项目只适用于山西省内政府还贷路段,太佳黄河大桥、京大高速、太原东环等13个经营性路段(非政府还贷路段)暂不享受优惠。优惠时间为2015年4月2日至2016年4月1日。
办理时带好证件
个人办理货车ETC快通卡时,需持有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或代办人身份证原件、所办理车辆的行车证原件,并填写《ETC快通卡办理申请表》即可。
单位办理时,办理人需持有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介绍信加盖公章(写明车辆数及车牌),还有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办理车辆的行车证原件,并填写《ETC快通卡办理申请表》。如果单位给新增车辆办理该业务,则不再需要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即可办理。
注意,开户人,包括单位用户须与办理车辆行驶证所有人一致。用户办理时,只需交纳工本费10元。
不能在ETC车道通行
据悉,货车ETC快通卡实行实名制,卡内记载用户和车辆信息,专车专用,不得转用他车使用。该卡目前只用于我省内晋牌货车办理,暂不对其他省市牌照的车辆办理。
该卡仅在人工车道(MTC)使用,禁止通行ETC车道。可兼做通行卡使用,如果在入口车道未使用ETC快通卡,出口车道则不受理ETC快通卡方式支付通行费,用户需使用现金或其他支付方式全额支付通行费。
到自营网点办业务
货车ETC快通卡目前只可在全省高速公路19个ETC自营服务网点营业厅办理(其他合作代理机构暂不办理),卡片采用现有的ETC快通卡(储值卡)发行,仅开放“储值式”办理,暂不开放“记账式”办理。
用户使用货车ETC快通卡在出口交纳通行费时,如遇卡余额不足、卡故障等问题,须以现金方式全额交纳通行费(省内政府还贷路段现金交纳享受优惠12%)。如遇余额不足,用户可持该卡在客服营业厅采用现金、银联卡等方式为卡充值,也可至其他合作代理机构进行充值(邮储银行除外)。
用户可凭卡号、密码登录省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运营服务中心网站(www.sxgsetc.com),查询近六个月的消费记录。
省高速公路ETC运营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吕永萍表示,电子收费服务将为货车用户们提供高效、便捷、安全、实惠、畅通的通行环境。详情请咨询ETC服务中心电话:0351-7337793。(苏鑫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