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农民尽享水之利

07.07.2016  16:19

    今年5月至6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带队先后赴广东、云南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执法检查。

    检查组听取了广东、云南省政府贯彻实施水法的情况汇报,深入县、镇、村考察农田水利改革试点、“爱心水窖”建设、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参与农田水利建设情况等,听取地方对进一步贯彻实施水法、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

    引入资本参与改革

    6月21日一早,云南昆明就下起了中雨。当天上午,记者随检查组一行冒雨来到富民县永定街道办事处西山村委会白地山村,入户了解村民生活生产用水情况。

    “家里几口人,平时怎么喝水?”检查组成员边随村民老许往院里走,边询问情况。

    “我们家5口人,家里有两个生活型的‘爱心水窖’,像今天这样的下雨天气,就能收集雨水,一个做饭饮用,一个用于洗衣洗澡。”老许说,院里桂花树下的水窖就是用于收集饮用水的。老许拿着拴有绳子的水桶,向检查组成员演示平时如何打水:“绳子4米多长,水窖也差不多这么深。

    6月正是云南的雨季,记者看到,老许家的“爱心水窖”已经收集了满满的雨水。他告诉记者,每年的10月至次年5月是旱季,在这个时间段就更能体现“爱心水窖”的重要性,每个水窖能够储存25立方米的水,两个水窖已足够维持一家人的日常生活用水。

    “平时喝的水有人来做过处理吗?

    “每隔十几天,村里就有人来消毒,在水窖里做净化处理。”老许介绍。

    “这个用来喝水的水窖花了多少钱?

    “花了5000来块钱,是由政府投资的,我们自己出劳动力。家里承包10亩地,在田地做了两个生产型的‘爱心水窖’,用来浇水果。

    老许家这样的用水方式,代表了最典型的山区半山区村民的生活状态,需要采取多种方式,以丰补缺。

    在白地山村,共有45户174人、大牲畜90头,全村有耕地面积110亩,全部为旱地。

    为解决该村人畜饮水困难和部分耕地灌溉问题,2012年以来,采取国家补助农户自建的办法,村里建设“爱心水窖”101个,其中生活型80个、生产型21个,增加蓄水量2525立方米,解决了全村人的饮水困难,以及45亩农地灌溉的用水问题。

    而且,老百姓投入少,比较实惠。有水源供给后,杨梅、板栗、桃子等经济林果也得到了发展,亩均增收1200元,助力地方脱贫致富。

    “产权证已经发到了我们手里。”针对检查组成员关于权属的问题,老许回答。在富民县,“爱心水窖”完工验收后,实行统一编号、统一印制标识,登记造册、建卡存档,制作发放产权证书,明晰产权,交付农户管理使用,建立窖权归户所有的管护制度,实现了“谁建、谁有、谁受益、谁维修”的目的, 保障工程效益的充分发挥。

    在广东,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建设,是推进水利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创新方式。韩江高陂水利枢纽工程是以防洪、供水为主,结合发电,兼顾航运等综合利用的大型水利枢纽工程,作为省重点项目,也是国家层面联系的社会资本参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运营的第一批试点项目。

    “采取PPP模式,一方面充分调动了政府和企业的积极性,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另一方面,通过引进经验丰富的建设管理机构,有利于降低公共服务成本,保障项目运营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质量。”广东省财政厅副厅长叶梅芬介绍。

    先建机制后建工程

    农业节水增效如何推进?合理的水价怎么形成?长期以来项目区生产用水不收费、无保障,水利工程无人管、无钱修的窘困现状如何改变?6月22日,记者随检查组前往云南曲靖市陆良县小百户镇进行检查。

    一来到位于小百户镇炒铁村、罗贡村委会的恨虎坝中型灌区,记者就看到了红土地里的利用微喷带或滴管带连接灌溉的农田水利设施。“这些喷灌设备可以通过手机上的软件进行遥控,实现了智能化。”在灌区现场,一名工作人员向检查组介绍:“老百姓拿着电卡就能刷卡取水进行灌溉。

    “恨虎坝中型灌区总灌溉面积2.25万亩,试点项目区设计灌溉面积1万余亩,涉及两个自然村,每年节约水资源达到45万立方米,亩均节约用水成本387元。”当地工作人员介绍说。

    在中坝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检查组成员询问:“现在村民用水价格怎么算?”“我们通过测算终端水价确定执行水价。现在微喷灌片执行水价为0.6元每立方米,其他灌片经济作物水价为0.35元每立方米、粮食作物水价为0.23元每立方米。项目实施后,每方用水成本由最高5元降至0.6元以下,微灌片每亩水费占纯收入较改革前降低12%,其他灌片降低了8%,每年每亩耕地灌溉工日由8个降至2个,节约了6个工日。”小百户镇负责人介绍。

    针对村民对于当前水价是否满意的问题,当地负责人举例说,村民用水是先交费再取水,按照执行水价收取时,一天之内全部用户都交齐了。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是云南落实水法的一条有益经验:初始水权分配、合理的水价形成、节水奖励和精准补贴等机制建立和形成,为农村尤其是半山区、丘陵区,实现水利设施有管护、农业生产有水用、农民增收有保障提供了示范经验。

    以水养水良性发展

    5月的广州,已是十分炎热。走在增江岸边的休闲健身绿道上,苗木花草掩映,让人感到增江堤围不仅是防洪的水利设施,更是观光休闲的风景区。

    据介绍,以增江为主轴,水务部门先后对增江沿线的东区联围、罗岗围等堤围进行达标加固,防洪标准提升至100年一遇。同时,全面拆除增江城区段两岸的茅棚、窝棚等违章建筑物,清理增江上387艘破旧家船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运输船只,建设污水处理系统,把滩涂变为公园。“我们正在筹备建设更衣室,以后百姓可以免费在这里游泳。”该负责人表示。

    在云南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掌鸠河东山公园山脚下修建有一座河道景观闸,通过闸门雍高掌鸠河枯季来水水位,增加水面积,形成水景观,与完成防洪治理的河道相衔接,有效地改善了城区段整体水质,恢复了掌鸠河水生态环境。

    县政府将掌鸠河景观闸段河道水面15年经营权以176万元出让给一家公司,拍卖范围内河道的安全责任、河面清洁保洁、景观闸日常管理都由该公司负责。

    “新形势下的新要求需要在水法中有所反映,比如生态补偿机制、雨洪资源利用、农村污水处理等。另外,水法中关于河道采砂、水环境评价的规定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检查组成员、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水利厅副厅长曹金萍建议:“要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和执法队伍建设,加快农田水利改革,适时对水法进行修改,制定配套法规规章。同时要加大水法宣传力度,引导政府及全社会重视水法。”(魏哲哲)

责任编辑: 余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