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机动车限行限号政策 太原2014环境改善目标敲定

09.06.2014  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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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太原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6月3日,太原市政府出台“全面改善省城环境质量2014年实施方案”,提出了年内环境改善具体目标。

三区率先实现无煤化

清洁型供热扩网确保完成2500万平方米,力争实现3000万平方米,替代既有燃煤建筑2000万平方米以上,淘汰分散采暖锅炉600台左右,减少采暖燃煤90万吨。

今年10月底前,清洁供热替代分散燃煤采暖锅炉600台左右,减少冬季采暖燃煤90万吨以上。高新区、经济区、不锈钢园区等开发区率先实施燃煤锅炉替代,力争年内实现辖区无煤化。

实施气化(电化)太原工程。今年完成24个城边村气化(电化)改造,力争完成30个村,实现农村炊事、采暖清洁能源化,年减少燃煤5万吨以上。全面完成市区常年运行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替代,年减少燃煤20万吨。

通过整村拆除改造,拔掉城中村黑烟囱5000根,冬季减少燃煤10万吨;通过棚户区的拆除改造,取缔小火炉1万台,减少燃煤4.8万吨。

继续“研究”机动车总量控制

在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方面,太原市将通过加大高污染车辆限行、淘汰老旧机动车辆、加快公交车辆更新改造、推进车用油品升级、优化交通物流、控制机动车增长等措施,有效控制机动车污染。

加速淘汰老旧机动车,强制报废2004年年底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3605辆。对高污染车辆实行限行。扩大黄标车限行区域,2014年年底前建成区全面实施黄标车限行;严禁过境载货车辆进入市区行驶;限期淘汰未封闭的垃圾收运车辆。

全年更新公交车辆1200辆,并使用燃气、电力或油气两用等清洁能源。新公交投运后淘汰柴油公交车辆。推进车用油品质量升级。10月1日起全面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柴油。

合理控制机动车总量增长。开展机动车保有总量控制政策和措施研究,有计划有步骤控制机动车总量增长速度,进一步减少机动车污染。

加大对“冒黑烟”车辆的查处力度,并实施跟踪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的,不予办理车辆年检等相关手续。

10月底前市区无煤炉

彻底取缔市区范围内各类经营场所的燃煤大灶、茶炉和小火炉,全部使用电、气等清洁能源,进一步减少燃煤污染。对中心区餐饮业实施分期分批整治,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减轻油烟污染。

2014年10月底前,完成市区范围内各类场所燃煤大灶、茶炉和小火炉整治,全部使用电、气等清洁能源。对所有工业企业和经营性单位未经审批的燃煤锅炉予以彻底取缔。

对露天烧烤进行综合整治。以城镇主干道、校园周边、居民小区、车站、城乡接合部、集贸市场为重点,对露天烧烤摊点进行综合整治,彻底取缔违规占道经营、无证经营、食品安全存在隐患、环境污染严重的露天烧烤摊点。

创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各区(开发区)依托清洁型供热、燃气等清洁能源改造创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11月底前,创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达到辖区建成区面积的40%以上,高新区、经济区力争达到100%。 商报记者 李俊华 作者:商报记者 李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