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中小企业创业基地达到71家

04.08.2014  11:25

  8月1日,省中小企业局发布消息,我省新认定了5家“山西省中小企业创业基地”,截至目前,“山西省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已有71家,这些创业基地不仅有完善的创业场地、创业培训、创业辅导、创业服务和创业孵化等功能,而且还有效地改善了中小微企业创业环境,降低了创业成本,提高了创业成功率。
  省中小企业局经济监测处工作人员介绍,我省从2012年开始推出认定“山西省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工作,希望从根本上解决中小微企业创业中遇到的用地难题。“这些创业基地把原有的各类园区、闲置的企业用地或规划内的工业用地,改造利用成各类闲置场地厂房,通过建设标准厂房、提供小块用地等方式,供中小微企业创业用。中小微创业企业可以以租赁办公场所的形式入驻创业基地,同时还可以享受到更多的帮扶服务,比如业务指导、法律难题及政策咨询等,可以最大程度减少他们的创业成本。”该工作人员说。
  就目前来看,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中一些长期性、结构性矛盾仍然十分突出。主要表现为:一是发展不足仍然是最大的问题,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发展严重不足,经济总量、企业数量和经济贡献率都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和周边省份发展水平;二是产业结构偏重,产品初级低档,新兴产业比重小,企业布局分散,具有明显产业特色的园区较少,入园企业比例较低,集聚效应不明显;三是企业整体素质不高,装备水平落后,管理方式陈旧,高技能人才缺少,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四是要素瓶颈制约严重,项目储备、土地供应、投资信贷、发展人才等企业发展要素普遍短缺;五是政策环境不够宽松,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变化较快,缺乏连续性和稳定性,已出台的政策缺乏配套措施,落实不到位;六是支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不够,扶持资金数量较少。
  为此,省中小企业局决定用3到5年的时间,在全省建设100个创业基地,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面积10000平方米以上、入驻企业50户以上、功能设施比较完善、产业特色比较显著的国家级和省级小企业创业基地。积极推动把民营企业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提高用地比例,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民营企业产业园区和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对民企投资教育、文化、卫生、养老等微利型社会事业的项目,可采取行政划拨的方式提供土地。探索建立中小企业创业基地土地保障机制与企业破产、城中村改造置换出来的土地用于建设“都市中小企业园区”的渠道和办法。(记者蒋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