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盂县成为农业部首批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

12.09.2016  21:42

  在9月5日召开的省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工作会上,全省9个市的13个县区成为农业部首批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县,盂县位列其中,争取到项目资金1000万元。

  作为首批试点县,盂县将采取强力措施严禁秸秆露天焚烧,层层落实责任,加大行政管理和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奖惩措施,通过宣传和政策鼓励扶持,引导农民自主自觉开展秸秆综合利用。此外,盂县将制定秸秆还田规范,对秸秆综合利用亟需的农机装备应补尽补,促进种养结合,推动秸秆机械化还田、生物腐熟还田、养畜过腹还田等,进一步提高肥料化、饲料化综合利用率。同时,盂县将因地制宜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秸秆生物质能发电、桔秆成型燃料、秸秆食用菌种植等能源化、燃料化和基料化利用工作。

  在加快秸秆收储运体系建设方面,盂县将建立以市场需求为引导、企业为龙头、专业合作社为骨干、农户参与、政府推动,多种模式互为补充的秸秆收集储运管理体系。同时,鼓励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根据当地秸秆可收集量和运输半径,因地制宜建设秸秆收集储运站,配备秸秆捡拾压捆机、打捆包膜机等机械设备,集中收集加工秸秆。

  盂县将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作用,对已经形成一定产业规模的秸秆发电、秸秆多糖、秸秆淀粉、造纸、板材等,在现有政策基础上积极研究加快产业扩张和技术扩散的政策措施,进一步提高秸秆工业化利用率和利用水平。

  通过试点工作,盂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要达到90%以上或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基本杜绝露天焚烧;秸秆直接还田和过腹还田水平大幅提升,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提高1%,耕地质量明显提升;秸秆能源化利用得到加强,农村环境得到有效改善;探索、形成可持续、可复制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路线、模式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