倾听声音化解疑难 全省十大维权典型案件公布

13.03.2016  18:04

  在湛蓝色天际和“3·15”标志映衬下,一个“OK”手势让人眼前一亮,这是今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宣传海报。昨日上午,省工商局、省消费者协会共同举办“新消费·我做主”2016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题宣传活动新闻发布会。会上,省工商局公布了全省工商系统2015年度消费维权暨冬季行动“双十”典型案例。在所公布的调解消费者纠纷十大维权典型案件中,有两起发生在我市。

   实木也掺假

  2014年11月,消费者在万柏林区的亚德尔家具店定制了价值40万元的7套木柜实木家具。2015年7月29日收到家具后,发现其定制的木柜背板不是实木,系添加了其他材料合成,与合同约定内容不符,遂向太原市工商局投诉。执法人员调查后发现,该家具店的行为已构成欺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家具店为消费者更换全部实木背板,并向消费者做出赔偿。

   染发很受伤

  2015年8月27日,太原市工商局接到消费者赵某投诉,称其在染发时受到伤害。原来,赵某在“八佰伴发型”山大店理发时,服务员向其推荐染发,赵某称有染发过敏史,但店员讲店里有一种以黑芝麻为原料的百分之百纯天然产品,可以放心使用,并称如有过敏,店里还有排毒疗法,可立刻为其治愈。赵某花400元购买了一套产品,并染了头发。然而当晚,赵某头上出现红疙瘩,并伴有出水和脓血症状,第二天经医生确诊为“染发膏引起的红肿、瘙痒”,后经治疗有所好转。经过调解,店方一次性赔偿赵某5000元。

   新车难上户

  2015年1月8日,消费者武先生向晋城市工商局消保科投诉,称其在晋城市利民工贸有限公司购买了一台东风牌多用途车,合格证上发动机号与实际不符,致使车辆不能上户。经工商部门调解、沟通,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售车企业愿意为车辆办理上户手续,并补偿武先生2万元。

   车身竟褪皮

  2015年1月23日,原平市出租车司机李保生等25人联名投诉原平市东南汽车店,称在交接车辆过程中发现车身漆皮脱落等现象。接到投诉举报,工商部门调查发现,消费者投诉情况基本属实,经多次与出租车提供者山西晋同源汽贸公司沟通协商,该公司为售出的30辆东南蓝瑟出租车全部更换了安全气囊,并对车身油漆进行了重新处理,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75余万元。

   物流不靠谱

  消费者王某于2015年4月8日在长治市安能物流公司托运一架“哈曼尼”牌钢琴,货物送达时外包装和部件有多处损坏。鉴于钢琴已无法使用,收件人拒绝签收,钢琴又被运回物流公司。消费者多次协商索赔未果,请求工商部门帮助处理。经调解,物流公司赔偿消费者8000元钢琴损坏费,钢琴由消费者取回。针对物流公司推诿扯皮行为,工商部门对其处以6000元罚款。

   新车非新款

  消费者张某于2015年6月10日在鑫晶通凯迪拉克汽车长治店购买一辆2015 款XTS豪车,交首付款14.9万元,订金1万元。提车时,消费者发现其所购车辆并非2015款,于是要求退车,并要求店方退还首付款及订金。经过调解,经销商同意退还所有款项,但由消费者支出调车费用3500元。

   观影遭鼠咬

  消费者陈某于2015年5月21日在潞洲剧院看电影时,没想到却被老鼠咬了手。虽然在剧院工作人员陪同下到防疫站打了预防针,但第二天早上起床后陈某仍感到浑身疼痛,于是再次联系剧院,却被告知无法处理,陈某只得向工商部门投诉。经调解,潞洲剧院向陈某支付医疗费,并赔偿陈某误工费、交通费、营养费等费用,合计4290元。

   短命的座驾

  2015年5月8日,消费者荆某在运城市一汽贸经销店购买了一辆昌河北斗星 ⅹ5乘用车,孰料仅仅开了9天,车辆便出现发动机冒烟、开锅、漏黄白色液体现象。荆某要求换车,对方答复首次出现故障不够换车条件,因此只修不换。在工商部门努力下,最终经销商同意为消费者免费更换一辆同型号新车。

   木地板有瑕

  2015年8月份,消费者郝某、武某分别反映在寿阳县一家居广场花1.3万元购买了某品牌木地板,使用一段时间后,地板表面出现许多条纹影响观瞻,虽然厂家免费进行了更换,但随后仍出现同样问题,郝某、武某于是向寿阳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投诉,请求给予解决。经调解,消费者最终同意继续使用原地板,而厂家和商家共同向消费者各支付1.1万元赔偿金。

   伤心代步车

  消费者姚女士在太谷县水秀乡购买了一台老年代步车,使用5个月后,轮胎中间发生断裂。虽然尚在维修期内,但卖方要求姚女士拿出部分费用维修,否则不予修理。经过工商部门调解,商家在无法证明车辆系人为损坏的情况,最终同意退还姚女士1.2万元购车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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