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曲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河曲县巡镇镇樊家沟村已开发土地新增灌溉水源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河曲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的委托就河曲县巡镇镇樊家沟村已开发土地新增灌溉水源工程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编号:HQCG-2015-JZ034
二、项目名称:河曲县巡镇镇樊家沟村已开发土地新增灌溉水源工程项目
三、项目投资预算:50万元整
四、采购内容(主要技术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1、本次谈判采购共1包: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范围包括:泵房工程、提水管线工程、200立方米蓄水池、管道附属工程、输电线路。
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施工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2、施工地点:河曲县巡镇镇樊家沟村
四、投标人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要求投标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或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五年内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为准);
5、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必须满足本工程要求;
6、主要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员要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持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其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须符合专业要求并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各主要工作岗位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
7、企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履约记录;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材料)。
10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五、投标人获取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请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③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组织机构代码证;⑤税务登记证;⑥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由法人代表签字确认;⑦法人身份证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⑧行贿犯罪查询函。
以上全部证件需提供原件审查及复印件两套,所有原件将现场拍照存档。留存复印件要求加盖公章。
六、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2015年10月24日至2015年10月27日(工作时间)
2、获取地点:河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河曲县政务大厅四楼421)
七、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15年11月1日上午8:30时,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提交,逾期不受理。
2、递交及开标地点:河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河曲县政务大厅四楼),邀请投标人派代表出席。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河曲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联系人:闫海鹏
联系电话:13603503549
采购代理机构: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吕媛
联系电话:0350-6188789
联系地址:河曲县财政局办公室
邮编:036500
河曲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