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气象信息服务企业网上备案工作的公告

05.08.2017  02:53

山西省气象局关于开展全省气象信息服务企业网上备案工作的公告

 

按照《气象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气象信息服务企业备案管理办法》,从事气象信息服务活动的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企业注册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气象主管机构行政服务窗口或网上备案系统办理备案。现我省已正式开通网上备案,现就备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方式

请各气象信息服务企业登录“山西气象”通过“山西省气象信息服务企业备案系统” 进行网上备案。或直接登录网址: http://61.152.126.153:8080/xtportal/shanxi

  二、备案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的原件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3.主要技术人员信息;

4.信息服务提供方式和范围说明。

通过网上备案系统备案的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三、其他有关事项

企业用户可下载并学习《气象服务市场监管系统的标准操作用户说明书》,进行系统操作。请各气象信息服务单位在本通知下发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本单位的备案事项填写。

附件:气象服务市场监管系统的标准操作用户说明书.docx

                            山西省气象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