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接受朝阳区人大常委会部分组成人员辞职请求的决定
26.01.2015 16:36
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李国、曾原纪同志辞去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接受叶青、张建顺同志辞去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报北京市朝阳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责任编辑: 马冬潇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6.01.2015 16:36
在第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的讲话
本次常委会会议是依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朝鲜劳动党总书记、国务委员长金正恩会见李鸿忠
新华社平壤7月28日电(记者王宾)7月26日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