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3县(市)入列 “救急难”全国试点

01.08.2015  17:36

日前,民政部和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确定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的通知》,确定300个单位为入列试点单位,我省19个市(县区)列入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我市介休市、左权县、灵石县列入其中。

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工作主要针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暂时无法覆盖,或者是接受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给予应急、过渡性救助。

今后,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的重点工作主要有:加快完善“救急难”主要制度,全面建立实施临时救助制度,扎实做好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健全“救急难”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救急难”快速响应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形成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的有效衔接,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急难”试点工作;探索搭建“救急难”信息平台,使救助对象的需求和政府救助资源、慈善救助项目、社会爱心捐赠、群众志愿服务形成无缝对接。(张凯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