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公布学校收费项目清单

22.10.2014  11:38

      10月21日获悉,省物价局向社会公布了山西省各级各类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清单。
      清单公示了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中职教育、高等教育、普通本科学校二级学院、中外合作办学、民办教育、成人教育、社会力量办学(指非财政经费办学)院校、考试收费、学校收费12大类收费项目,分别按照类别、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计量单位、收费依据、备注5项公示具体内容。各大类收费项目又包含若干小类收费项目,各小类收费项目中还分列了若干子项目。各级各类学校可以收取哪些费用、收费标准是多少,一目了然。
      其中,学前教育阶段公示了退还收费的相关规定。在退还已收费用方面,幼儿入园后因故退(转)园的,保育教育费按月计退,幼儿在园法定工作日天数不足半个月的按半个月退费,超过半个月的,不予退费;幼儿因故缺勤的,当月缺勤法定工作日不足一月的,不退费,足月缺勤的应退还当月保育教育费的50%。
      义务教育阶段主要涉及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收费最大要求是不得盈利。如,应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购置校服,并按成本收费,不得营利;代收费项目伙食费,按照“以收抵支”的原则,据实收取。
      高中教育阶段的择校费,最高不超过5000元/生·学期;农村和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的高中学校,择校费最高不超过1500元/生·学期。高等教育阶段公布了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如太原理工大学与英国赫特福大学合作办学本科专业学费为25000元/生·年,可在20%的范围内上下浮动;与澳大利亚北墨尔本高等技术学院合作办学,大专学费标准为16700元/生·年,可在20%的范围内上下浮动。
      考试收费又包括18小类收费项目,规定了部分收费由招生学校交纳不得转嫁给学生。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收费中,网上招生费、专升本和对口升学招生录取费均为30元/生,由招生学校交纳,不得转嫁给学生(含中师)。
      这份收费清单公示在省物价局网站“物价政策”栏目中。家长和学生如果遇到超标准收费、乱收费等情况,可通过12358价格举报电话向物价部门投诉。(霍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