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长江委员建议设立人体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场所
遗体和器官捐献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崇高事业,已经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氛围。目前,中国人体器官年捐献数量已位居亚洲第一位、世界第三位。
“遗体和器官捐献离不开捐献者本人和家属的大爱情怀,他们是一批对社会具有特殊贡献的爱心群体。”全国政协委员郭长江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上递交提案,建议为遗体和器官捐献者设立缅怀纪念场所,进一步推动遗体和人体器官捐献事业科学健康发展。
这是郭长江履职全国政协委员十年,第五次提出关于如何促进遗体和器官捐献工作的提案:2008年,郭长江提议出台“遗体器官捐献法规”;2012年,建议编制、财政等有关部门支持设立中国红十字会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2015年,连续递交两份提案,建议修订《人体器官捐献移植工作条例》,加快遗体捐献工作立法。
在各方努力下,目前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态势良好,全国30个省份(除西藏外)红十字会开展了遗体(组织、器官)捐献工作,登记遗体角膜器官捐献意愿的志愿者超过16万人,实现捐献近3万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国累计实现逝世后器官捐献9996例,捐献大器官27613个。
为了表达对捐献者的缅怀纪念,为捐献者家属提供缅怀场所,近年来,中国红十字会做了很多努力和尝试。2013年以来,每年在清明节前后举办全国性缅怀纪念活动,推动26个省份的30多个城市建立纪念场所,近20所大学、医院建有相关主题场馆,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阵地。
但是,因为我国器官捐献工作启动较晚,遗体和器官捐献的公众知晓度和支持度仍然不高,很多医学院校教学用的遗体仍然很不足,人体器官更是短缺严重(供需比约1∶30),2016年百万人口捐献率仅为2.98,在世界上处于中低水平,很多生命仍在苦苦等待。
对此,郭长江建议,将遗体和器官捐献者作为一类对社会具有特殊贡献的群体对待,由民政部门专门出台统一的政策,在城市公墓开辟遗体和器官捐献者缅怀纪念园地;开通遗体和器官捐献者殡葬绿色通道,减免遗体和器官捐献者殡葬费用;将遗体和器官缅怀纪念园地作为生命文化教育基地等等,营造遗体和器官捐献的良好社会氛围,促进社会的精神文明建设。
来源: 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