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人大常委会强化五项措施发挥代表作用
如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管理国家事务、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应有作用,一直是各级人大常委会所关注的重要课题。近年来,吉林市人大常委会从完善措施入手,注重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
一是把好入口关,注重代表的基本素质。在代表产生过程中,首先注重代表性,各方面代表名额要按比例确定,真正代表社会各界、各层面,能够充分代表一个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第二是坚持先进性,切实把那些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优秀分子选为人大代表,进而从源头上解决代表素质问题。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各项工作开展。吉林市9个县(市、区)在加强乡镇人大工作的同时,还在街道成立了人大代表工作办公室,接受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从乡镇到街道人大代表工作形成了完整的工作网络体系,为人大代表与选区群众的联系搭建了平台,也使人大常委会各项工作、活动得以有效开展和落实。
三是建立工作规范,为代表创造执行职务条件。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代表履行职责、执行职务的自觉性和能力,增强了他们的人大意识、法律意识、群众意识、带头意识。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分别制定了加强代表与群众联系的意见以及代表联系选民、代表接待选民等制度,开展了“人大代表进社区、进村屯”活动,设立“群众接待日”和“市民热线”,进一步畅通了代表与选民的沟通渠道,促进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顺利推进。
四是拓宽活动载体,注重调动和发挥代表作用。紧密结合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利用各种有效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题活动,如捐资助学、扶贫帮困、一下四送、为全市经济总量再翻番做贡献,以及“提一条招商信息、招一个项目、为选民做一件实事”、争当“发展改革的带头人、履行职务的明白人、反映民意的代言人”等,进一步调动和激发了人大代表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是完善考评办法,注重从机制上激励代表。建立了代表述职评议制度、履职通报制度,制定代表履职情况考核办法,签订履职承诺书,开展评选先进代表小组和优秀人大代表及评选人大代表优秀议案、建议等活动,激励代表认真履行职责。(李荣昌)
责任编辑: 张学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