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存款更安全 使银行更稳健——解读《存款保险条例》
新华网北京3月31日电(记者刘铮 吴雨 徐硙)酝酿了20多年的存款保险,终于随着《存款保险条例》3月31日的公布尘埃落定。条例5月1日施行后,百姓的银行存款将多一道安全保障,我国银行体系的稳健性将会进一步提升。
“存款保险保护存款人利益、提高银行经营稳健性,是对现有金融安全网的加强,是在央行最终贷款人和审慎监管两道防线基础上又增加了一道。”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指出。
业内人士介绍,存款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立法,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保费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交纳),当个别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偿付,保障存款人权益。目前,世界上已有110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存款保险制度。
这次公布的《存款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存款保险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了解到,50万元的最高偿付限额,能够为我国99.63%的存款人提供全额保护。
国务院法制办、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强调,实行限额偿付,并不意味着限额以上存款就没有安全保障了。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基金可以用于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也可以用于支持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有问题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收购或者风险处置。
从已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和地区经验看,多数情况下先使用存款保险基金支持其他合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问题机构“接盘”,收购或承接其业务、资产、负债,使存款人存款转移到其他合格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继续得到全面保障。确实无法由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收购、承接的,才按照最高偿付限额直接偿付被保险存款。此外,超过最高偿付限额的存款,还可以依法从银行业金融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专家为公众如何用存款保险保障存款安全“支招”。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宗良介绍,可以采用分散存款的办法。比如300万元的存款,如果分在6家不同的银行每家存50万元,那么按照条例规定,就都能够享受全额保护。
《存款保险条例》其实已在去年11月30日公开征求意见。对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和这次正式公布的条例,关于偿付的时间规定,从“及时”进一步明确为“7个工作日内”。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解释说,这强化了对存款人权益的保护。
存款保险不仅是维护储户权益,其实对整个中国金融业的安全稳定和公平竞争也是非常关键的。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介绍,储户往往对中小银行不如大银行放心,这不利于中小银行的发展。而存款保险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让储户对中小银行更放心,有利于进一步发展中小银行,让大家享受到更多、更好的金融服务。
存款保险制度的推出,是中国金融改革的关键一步。下一步无论是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完全放开存款利率,还是批准更多民营银行、增强银行业活力,都需要存款保险这一安全网的有效保障。
“存款保险的推出,让人对今年的中国金融改革充满期待。”郭田勇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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