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晚报》:万柏林分局——贪图高额利息 遭遇“假证”骗局

21.09.2015  11:08
 

早些年做生意赚了些钱的老钱,拿手头的闲钱放贷,想赚些利息。不想,向他借钱的郭某,根本就没能力承受那么高的利息,只花150元现金做了个假房产证,便轻易从老钱那里拿到了近9万元现金,然后玩起了失踪。9月10日,公安万柏林分局长风责任区刑警队民警将郭某抓获,并于昨日介绍了此案的相关情况。

放贷款

今年2月9日,55岁的老钱向公安万柏林分局长风责任区刑警队报案称,2013年7月,51岁的太原人郭某用假房产证做抵押,诈骗了他10万元现金。时隔1年多,受害人为何才来报案?民警通过细细询问得知,老钱早年在我市做机电设备和建材生意,赚了些钱,可近两年生意不好做,他便将手头的闲钱借给需要资金周转的朋友,赚取利息。2013年初,经朋友介绍,他认识了做中式快餐生意的郭某,当年7月,郭某以需要资金周转为名向他借了10万元钱,约定还款期为3个月,以位于北大街的一套房产做抵押,并将房产证给了老钱。

假房产

老钱说,到了还款日期郭某先是找借口推脱,后来竟然换了手机号,再也联系不上了。去年1月,老钱拿着房产证去太原市房地局查询,被告知此证系伪造,随后他又来到房产证上标记的地址去查询,发现这处房产产权人根本不是郭某,而是市民吴先生。吴先生讲,郭某2011年11月开始租用此房,后来在2013年11月租期到了以后便找不到郭某,只收到了郭某用快递寄来的家门钥匙。

老钱说,当时他仍对郭某抱有希望,所以未及时报警而是开始多方查找,想自己找到郭某要回本息,但找了1年多后,才发现没有那么简单,这才无奈报警求助,但是老钱始终不肯明说,这笔借款的利息究竟是多少。

上打利

案发时间长,嫌疑人又更换了所有的联系方式,给侦破带来了一定的难度。面对困难,民警采用各种刑侦手段,追查郭某下落,并于9月10日,将郭某在五一广场附近抓获。面对审讯,郭某承认用假房产证骗了老钱,可对借钱的数额,却有自己的说法。

郭某称,2013年5月,他以7分利的月息,向钱某借了3万元,但未作抵押,按照高利贷“上打利”的规矩,借款时先扣掉了1个月的利息,实际拿到了27900元。两个月后,他又向钱某借款7万元要用3个月,这次老钱提出这7万元的利息3个月一要7000元,加上之前那3万元第二个月的利息2100元,郭某只拿到了60900元。按郭某的说法,他两次共拿到了88800元,却打下了10万元的欠条。

还不起

郭某坦言,他之所以敢答应如此高的利息,是因为自己快餐店经营不善已经欠下不少债务,一直被人追债的日子实在不好过,“借高利”也是走投无路之举。他在太原本没有房产,而老钱要求必须有抵押物才能借款,他便花150元钱办了个假的,而他在借款期间,实际的收入只有2万多元,除去吃喝,根本就不够还利息,也即是说,从一开始借钱,他就是没打算还钱。

目前,郭某已因涉嫌诈骗被刑事拘留。民警提醒大家,首先“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其次市民在借款时一定要小心谨慎,仔细审核,万不可“见利而不见害”。本报记者张晋峰通讯员王佳强

注:此文刊登于2015年9月14日《太原晚报》0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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