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局多措并举 加强幼儿园食堂餐饮安全

10.09.2014  19:27

  临汾市局多项监管措施并举,确保幼儿园食堂餐饮安全。
  一是严格许可准入标准及从业人员体检和培训,对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达不到许可要求、未取得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办学许可、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食堂,一律不予许可。
  二是督促幼儿园落实主体责任,健全完善食堂内部管理长效机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食品安全管理员,明确园长是食堂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同时规范幼儿园食堂采购索证索票、台账记录、餐用具消毒记录、留样记录等各项记录,做到餐饮安全保障“有据可查”。
  三是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实行幼儿园食堂量化分级率100%,联合教育部门对幼儿园实现监管全覆盖,幼儿园基本信息、许可情况、执法文书、案件查处等情况要归档齐全,做到餐饮安全监管“执法留痕”。
  四是创新监管机制,以山西师大幼儿园食堂为试点,开展 “幼儿园食堂聘请学生家长作为义务监督员”试点活动,使学生家长零距离观看到食堂食物处理流程,查看食品原材料索证索票、台账登记等记录,幼儿园、家长、监管部门共同参与,形成监管合力,确保了幼儿园食堂餐饮安全。
  五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24小时开通12331食品药品举报投诉电话,要求已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幼儿园食堂,在醒目位置悬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等级公示牌、信息公示牌,公示执法监管人员照片和投诉举报电话,确保监管信息畅通。(临汾市局  崔心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