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以色列、菲律宾、泰国合作奖学金项目的通知》

30.04.2015  11:52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国际水稻研究所协议备忘录》、《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以色列农业研究组织合作协议》、《中国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与以色列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合作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5年继续选派人员赴上述机构留学。

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网上报名,并将相关书面材料于2015年5月6日前报送至山西省科技厅国际合作处。

联系人:王斐  赵黎黎

电话:0351-4068003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366号                     

附件: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遴选与以色列、菲律宾及泰国合作奖学金项目留学人员的通知
 

山西省科技厅
201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