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发出明电

03.04.2018  13:26


      3月30日,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国森防办发明电〔2018〕14号),要求各地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强化火源管控、严防森林火灾发生,强化应急处置、减少火灾损失,强化值班调度、确保信息畅通,切实做好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整体平稳。
     

      全文如下:


  国家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

做好 清明、“五一”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
      今年入春以来,我国西南、华北等主要林区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部分地区相继发生多起森林火灾,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当前,随着清明、“五一”节临近,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祭祀活动以及进入林区旅游、生产作业人员增多,火源管理难度进一步加大,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为切实做好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国森林防火工作整体平稳,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责任落实,提高思想认识。
      当前,正值机构改革关键时期,各级森防指要高度重视防火工作,切实做好火灾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确保改革期间防火工作不出现大的问题。要严格落实以地方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防火责任制,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的规定,从地方政府、职能部门、森林经营主体三个方面落实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任务,既要坚持传统的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也要创新理念,改革创新,切实强化各项防扑火措施。
      二、强化宣传教育,增强防火意识。
      清明节期间历来是我国森林火灾的集中多发时段。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倡导文明祭祀、环保祭扫,引导群众采取植树送花等方式祭扫,减少焚烧纸钱、燃香点烛及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广泛宣传因祭祀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典型案例。充分利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切实增强全民安全防火、扑火意识,让全社会充分了解、关心、支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
      三、强化火源管控,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清明节前后,国家森防指将派出六个工作组分赴重点省区开展明查暗访,督导各地做好防火工作。各地要结合实际,及时派出工作组,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专项督查行动,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于墓地集中区域,组织基层人员分片包干,密切监管,严看死守,严防炮火。要严格执行野外生产用火审批制度,严格控制计划烧除和农事用火,有组织、有计划地为生产用火提供服务和保障,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
      四、强化应急处置,减少火灾损失。
      据预测,清明、“五一”期间,东北、华北、西南局部地区火险等级较高。各地要科学调配、部署专业扑火队和航空消防飞机等扑火力量,全面检修扑火设施设备,备足配齐扑火物资。高火险地区扑火队伍要靠前驻防,随时待命,一旦发生火情,坚持“投重兵、打小火、当日火、当日灭”,要迅速调集足够的飞机、兵力,快速反应,确保“打早、打小、打了”。要科学组织扑救,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严防伤亡事故发生。
      五、强化值班调度,确保信息畅通。
      各地要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期24小时值班值守规定,及时调度处理火情。切实强化火险预测预报,掌握工作主动权,充分利用人工巡护、高山瞭望、视频监控等手段加强火情监测,确保火情及时发现。要严格落实“卫星监测热点核查零报告”制度,坚持“有火必报”“报扑同步”,不瞒报、迟报、漏报。要强化火情信息报送,切实掌握火情报送和信息公开的主动权。节日期间,国家森防指办公室将对各地防火部门领导带班、人员值班情况进行抽查,发现脱岗、漏岗问题的将予以全国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