懒政怠政不作为 山西15名干部被问责
为推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今年6月国务院组织开展了第二次大督查。9月上旬,国务院召开全国第二次大督查有关问题核查问责会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核查问责工作。针对国务院第二次大督查、审计署跟踪审计和相关部门监督执法中发现问题,我省有关市、省直有关部门对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核查,经监察部审核同意,针对资金沉淀、项目拖延等方面的懒政怠政不作为典型问题,9月30日,我省依法依规对15人进行问责,给予行政处分和组织处理。其中县处级7人、科级8人。
关于1月至7月财政支出执行进度较慢、7月末库款保障水平较高等两个问题。对朔州市财政局局长孔庆虎、吕梁市财政局副局长耿万林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太原市娄烦县财政局局长王先奎警告处分。给予大同市南郊区财政局局长李银警告处分。给予长治市长治县财政局局长李维山警告处分。
关于十大重点投资领域尤其是水利建设进度较慢的问题。给予运城市尊村引黄灌溉管理局局长李泽亮记过处分。给予五台县水利局局长郑富章记过处分。
关于太原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截至今年5月尚未开工建设的问题。免去朱茂生太原市环卫局局长、市城乡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兼)职务。给予太原市环卫局调研员陈立盛记过处分。给予清徐县副县长许国平警告处分。给予清徐县委办公室副主任马春亮记过处分。
关于临汾市古县档案馆尚未开工建设的问题。给予古县副县长邱肖宾警告处分。给予古县档案局局长孙立记过处分。给予古县发展改革局局长孙江涛警告处分。给予古县发展改革局副局长段永胜警告处分。
此外,省政府将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重点工程推进缓慢的有关市政府、省直厅局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根据国务院大督查工作安排,第三批问责将聚焦民生领域不落实不作为问题,目前正在督查审计中。我省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问题,以“三严三实”的要求,举一反三,对照检查,在强化整改取得实效上下功夫,在强化问责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上下功夫,在抓好工作落实聚焦不作为问题上下功夫,确保年度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