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3.15 中山医院落实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培训

16.03.2016  17:07

     正值3.15来临,太原中山生殖医学医院为进一步提高员工的法律法制意识,提高法制管理能力和水平,构建“诚信医院”、“平安医院”,为医院的总体运行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因此有必要对适合我院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进行详细的培训。通过学习培训有利于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规范员工的操作,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

     太原中山生殖医学医院为了更好规范意愿的诊疗活动,也能使全院职工更好的懂法、守法,切实保障医疗安全,不断提升医院的医疗质量。并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特意邀请了太原市中心医院杨国柱教授,对全院进行了本年首次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培训。

    全员集中培训,主要包括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要求;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必须全员传达的相关规定;院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医院各部门及时了解了以自身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更新与调整,由医务科全面组织负责培训与传达工作,制定培训的计划。培训的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等内容由相应部门负责人进行整理及准备。除全员性质的培训外,科内学习与培训由科室负责人组织开展,各科室负责人或科护士长对各个科室和部门的学习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在培训过程中,杨国柱教授就病历的重要性进行了着重的指导。杨教授强调,病历是临床医师进行正确诊断、治疗的科学依据,是科研、教学的原始资料,是会诊、鉴定、医疗纠纷、诉讼裁决、医疗保险赔付的重要依据。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按各种文件完成的时间要求及时记录病程记录,我们在日常的医疗活动中一定要切实完成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此次培训圆满落幕,大家都受益匪浅,并且太原中山生殖医学医院计划每年必须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两次以上地全员性质培训学习,此外,对于上级部门要求组织学习的相关规定必须由医务科组织全院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由医务科负责,各分管领导负检查与监督责任。对于院务会议要求传达的或与科室相关的新法规、新标准及要求,由各科主任对本科室人员进行培训传达。对院级的培训、学习要记录在案。同时各科室负责人还应主动督促本科室人员在空余时间加强自学,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