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三季度山西贸易运行情况

04.11.2015  08:57

前三季度,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56.9亿元,增长5.2%。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前三季度,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655.2亿元,同比增长5.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701.7亿元,同比增长5.6%。

按消费形态分,前三季度,商品零售额3968.3亿元,同比增长5.2%;餐饮收入388.6亿元,同比增长4.9%。

2015 年前三季度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主要数据

指  标

绝对数(亿元)

比上年增长(%)

汽车类

481.7

-9.3

石油及制品类

305.9

-21.1

金银珠宝类

30.2

-5.1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75.7

-2.2

通讯器材类

6.3

6.5

粮油、食品类

150.1

9.5

饮料类

19.4

-2.9

烟酒类

52.0

11.7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183.5

8.9

化妆品类

17.1

-3.4

体育、娱乐用品类

3.8

-1.3

附注

1.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2.调查对象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3.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