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阳泉市国税局积极落实《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和《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规范》”和“《办法》”),支持和服务于全市出口企业发展,1至5月共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3035万元,同比增长36%。其中,办理退税384万元,办理免税调库2651万元,为全市出口企业发展助力。
一是落实《规范》,着力提升办税质效。 顺应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需要,以落实《规范》为契机,按照“流程更优、环节更简、耗时更短、效果更佳”的原则,于3月1日起,将生产企业的出口货物退税审批权下放到县级国税局,把外贸企业退税的申报受理和审核也前移至县级国税局,下放面达100%,办理出口退税时间缩短了3-4个工作日,切实提高了办税效率。 二是实施分类管理,优化出口退税服务。 按照《办法》对全市92户办理了出口退(免)税资格认定的出口企业进行了评定,评出二类企业9户,三类企业83户,对不同类别的出口企业采取不同的管理服务措施,促进企业不断提高税法遵从度,努力向高类别企业迈进。 三是合理配备税务力量,提升岗位专业技能。 明晰岗责,重新规范设置出口退税申报受理岗、人工审核岗、计算机审核岗等9个工作岗位,全系统共配备76名工作人员,做到定岗、定人、定责,确保《规范》实施后征退税环节无缝衔接。同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对全市出口退税各岗位人员进行了出口退税更新知识培训,深入学习《规范》、《办法》及相关政策,为出口退税工作的高效有序开展奠定了基础。 (齐丽娜 王慧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