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法用法会议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2016年7月22日,省残联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法用法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组书记、理事长李亚明主持会议,党组成员、副理事长温万一主讲了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是建国60多年来我国干部人事管理的综合性法律,是我国公务员管理工作走向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重要里程碑。公务员法的颁布施行,对于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对于促进勤政廉政建设,提高工作效能,对于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提高治国理政水平、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都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温万一副理事长回顾了我国法律发展的历史进程,介绍了中国法律与外国法律的区别,要求大家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领导干部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要坚持问题导向学习公务员法,带领同志们重点学习了《公务员法》第九章“惩戒”等内容,对《公务员法》知识进行了认真的辅导。
李亚明理事长指出,党组中心组学习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的实际举措,是不断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能力水平的有效途径,我们要按照中央和省里的安排,结合残联工作实际,认真抓好我会的学法用法工作,使我会的学法用法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
省残联副理事长郭新志、副巡视员尹惠民,机关各部(室)及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学法用法会议。
来源:省残联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