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

24.04.2015  10:13

  合肥日报讯 4月23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主任会议在市政务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熊建辉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家伟、林存安、杜昌寿、陈栋、陈葆华、阚建华、张长淮、孔向阳,秘书长刘观宝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的汇报。会议确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4月29日召开,会期一天半。

  会议听取了关于《合肥市防震减灾条例(草案)》起草情况的汇报和审查意见的汇报,决定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中院民事执行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关于市检察院侦查监督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就业创业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会议听取了关于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市政府高度重视政府性投资项目建设工作,报告内容具体、数字翔实,充分体现了政府依照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动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报告要进一步关注公共产品的政府性投资,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对财政支出的重大关切。

  会议听取了关于市人大代表向原选举单位述职暂行办法(草案)的汇报;关于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工作办法(草案)的汇报。会议强调,代表对原选举单位负责,接受原选举单位监督,是《代表法》中的具体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借鉴外地经验做法,结合合肥实际,本着循序渐进、逐步完善的原则,推进代表述职工作,对于进一步提升代表责任感和使命感,依法履行代表职责,积极为民代言有着重要意义。

  会议听取了关于我市招商引资情况的汇报和调研汇报;关于市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安排情况的汇报和安排方案的初审汇报;

  关于国有资产营运机构调整方案情况的汇报;关于人事任免事项的汇报。会议决定,上述议题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实施方案的汇报;关于2015年食品安全庐州行活动实施方案的汇报;关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制度(修改草案)的汇报。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作(办事)机构以及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