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举办“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道德讲堂

04.11.2016  23:32

      11月3日下午,省教育厅举办“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道德讲堂。邀请驻厅纪检组正处级检查员孟晓伟以“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为主题为党员干部作专题辅导。厅机关和部分直属单位党员参加了辅导会。

      孟晓伟从教育系统学习《准则》和《条例》的重要性,为什么要重新发布《准则》和《条例》,《准则》和《条例》主要修订内容,如何学好《准则》和《条例》等4个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特别是从《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8条规范出发,讲解了《准则》是对党员及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高尚道德情操”的标准,其中包含的共产主义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和优良家风。以及从《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发,讲解了《条例》所划出的合格党员的行为底线,和其充分吸收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具体规定的18条政治纪律、17条组织纪律、25条廉洁纪律、8条群众纪律、13条工作纪律和4条生活纪律,共85条负面清单,从严从实筑牢党员行为底线,体现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特点。

      专题辅导通过《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阐述了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落实从严要求,做到讲规矩、有纪律,树立清风正气,要注重修身养性,做到讲道德、有品行,立正价值操守,争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