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财政每年安排3个亿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
06.08.2015 11:10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8月5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山西省《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措施的通知》出台。未来,我省将从财政、税收、金融、创新、就业、创业、土地及减负等方面,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从今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重点支持小型微型企业采用新技术、发展新产业、培育新业态、创造新模式。
从今年起,我省将对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达到规模以上并纳入统计部门联网直报的小型微型工业企业,省级财政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鼓励引导中小微企业改制上市。省级财政将对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新三板”上市的中小微企业给予50万元的奖励;对在山西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融资成功的中小微企业给予10万元的奖励;同时,省政府鼓励中小微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以股权众筹等新模式进行融资,并探索建立风险防控机制。
未来我省还将加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力度。从今年起,省级财政每年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3亿元,重点支持小型微型企业采用新技术、发展新产业、培育新业态、创造新模式。同时也支持各类创业投资基金投资小型微型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直接融资,鼓励引导中小微企业改制上市。
对小型微型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我省还将按照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从2015年1月1日起,对小型微型企业安排残疾人员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型微型企业,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记者 要维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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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8.2015 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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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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