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我省将对研究生发放国家助学金

为促进我省人才事业发展,完善我省研究生奖助政策体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制定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决定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对我省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发放国家助学金,其中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万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0. 财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