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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推荐对象进行公示的公告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民委《关于评选第三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5〕89号)要求,经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9月22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民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评审会差额评审,确定了山西省第三届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单位1个、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1名,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15年10月8日至10月13日)。对公示对象如有异议,可向山西省推荐全国民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署名。联系人:周岩,联系电话:0351-3181727(兼传真),电子邮箱:szjjzy@163. 民族宗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