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
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公布山西省国家级项目总数达116项
近日,国务院印发通知公布了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153项)和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共计153项),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称调整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其中,我省推荐的50个项目(含扩展名录项目)有23项入选。至此,山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为116项(新增名录项目6项、首次列入扩展名录项目5项、重复列入扩展名录项目10项),新增国家级项目保护单位23个,保护单位总数达到168个。国家级名录项目数量(含扩展名录项目)占现有国家级项目总数(1372项)的8. 文化厅
周然副主任率省人大教科文卫工委调研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11月12日至14日、18日至21日, 文化厅
山西省文化厅关于申报第四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文广新局,各相关单位,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文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