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上半年1127.5亿元用于民生
7月24日,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省财政厅厅长武涛作了《关于2013年省本级财政决算和2014年上半年全省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上半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003.1亿元,为预算的54.1%,同比增长3.5%,增收33.5亿元;全省公共财政支出累计1350.7亿元,为预算的41.6%,同比增长8.3%,增支104亿元。切实保障了重点建设和改善民生支出需要。
报告中,武涛介绍了上半年财政运行的一些特点。公共财政收入增长质量不高,上半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8.3%,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11.8%,发电量增长0.7%,工业用电量增长0.8%,铁路货运量增长6.1%,工业品出厂价格下降9.1%,工业品购销价格倒挂持续40个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4.5%,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下降76.8%,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受此影响,全省公共财政收入虽然增长3.5%,但主要是由非即期税收收入入库拉动的,全省非即期税收入库9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9.3亿元,上拉公共财政收入增幅3个百分点,如剔除这一因素,全省税收收入不达去年同期水平。
今年上半年煤炭行业减收严重,受煤炭价格持续下跌、企业利润大幅下降、亏损面进一步扩大等影响,煤炭行业税收减收37.1亿元,下拉公共财政收入增幅3.8个百分点。而上半年个别地区增收压力较大,吕梁、阳泉两市公共财政收入分别下降18.7%和6.9%,分别减收19.7亿元和2亿元;119个县(市、区)中有42个县(市、区)的公共财政收入同比下降。另外,重点支出保障有力,全省财政用于民生的支出1127.5亿元,为预算的44.2%,同比增长9.2%,增支95.4亿元,支出规模和支出增量分别占总支出和支出增量的83.5%和91.8%,有力保障了社会稳定、事业发展和民生改善。
上半年,面对复杂严峻局面,全省财税系统发挥财政“逆周期”调节作用,支持经济止缓回稳促增。轻税薄赋,继续停征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累计为煤炭企业减负145亿元;开展涉煤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两步改革到位后,吨煤至少可以减负14.3元,年可减轻企业负担130亿元以上;进一步扩大小微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范围,上半年减税18.6亿元以上;考虑目前我省煤炭形势持续低迷、企业效益不断下滑的情况,报请省政府同意暂不提高2014年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支持重点项目建设,争取财政部核定我省发行地方政府债券105亿元,比2013年增加14亿元,增长15.3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09个百分点;下达资金34.4亿元,支持山西科技创新城、保障性安居工程、高校新区、首批小型水库更新、乡村清洁工程、新能源等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步伐筹集资金10亿元,支持新实施十项强农惠农政策;在2013年大幅压减经费的基础上,今年预算执行中又对省直部门2014年公共预算安排的一般性支出按10%的比例进行压减,压减资金1.36亿元,主要用于购买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等支出;企业基本养老金标准提高10%,养老金平均水平达到每人每月2389元,全省162万企业离退休职工共增加42.6亿元,城市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25元和22元,达到每人每月379元和206元,惠及全省240万城乡低保对象,财政增支7亿元;为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发放冬季取暖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480元,5万人共补助1.2亿元;新增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或护理补贴每人每月40元,9.6万人共计增支4600万元;为年满 60岁的6000名村医每人每月发放100元生活补贴,增支720万元;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入均提高40元,达到年人均320元,2563万人共增支 10.3亿元;统筹资金3.5亿元,支持实施小微企业吸纳劳动力就业“七补五级”、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七补一免一优惠”、高校毕业生“双岗开发”计划等一揽子政策措施,促进就业创业。 (记者 张晓鹏)